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完成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完成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9-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完成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
黑市政办发〔2014〕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对我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地、各有关单位普遍存在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缓慢、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为按时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顺利通过上级检查验收,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迅速行动,严格按照《黑河市土地例行督察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黑市政办发〔2014〕83号)要求,抓紧完成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整改工作时间短、任务重,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宏观调控的要求上来,统一到确保我市土地例行督察顺利通过验收上来,确保按时限、高标准完成整改工作。
二、落实责任,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各地、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整改的问题逐项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倒排时间,明确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采取有力措施跟踪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完成不放过。在整改推进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争取指导支持,确保在10月8日前完成各项整改工作。
三、加强督导,确保整改工作实效。市政府成立督导组,近期将对各地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整改任务是否纳入政府工作日程、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4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