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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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4-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黑市政办发〔2014〕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13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耕地保有量及变化情况。根据2013年耕地保有量情况,重点核查建设占用、灾害损毁、生态退耕和农业结构调整等减少和补充耕地情况,用于补充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的资金保障情况。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变化情况。核查2013年末的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情况。
(三)耕地占补平衡情况。重点核查2013年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面积、质量、补充耕地后期培肥改良地力变化情况。
(四)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和制度建设情况。以市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状为主要内容,重点考核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二、考核方式
考核小组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依据考核情况核定分值、综合评价决定等次。具体步骤为:
(一)组织自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于4月2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同时要对自查情况及相关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自查核实。在自查基础上,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查情况进行核实,重点核实耕地保护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以及2013年度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三)综合评定。根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查以及核实情况,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评定打分,并通报核查结果。
(四)总结整理。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作综合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综合分析,提出整改和完善建议。
三、考核组成员
耕地保护考核组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农委相关人员组成,并按市政府有关要求认真完成考核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迎检准备。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2013年度耕地保护工作进行总结,有关凭证资料要真实准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二)认真整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对责任落实、采取措施和工作创新等情况作出定性定量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制定下步整改措施。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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