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扶贫搬迁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扶贫搬迁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十政发〔201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4年,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把扶贫搬迁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紧扣“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农户自愿、因地制宜、择贫而搬”的原则,将扶贫搬迁与农业特色产业开发、生态家园创建、小城镇建设和促进转移就业相结合,实现扶贫搬迁3900户15600人,为彻底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加快推进全市扶贫搬迁工作,经研究,决定授予郧西县、郧阳区、竹山县“2014年度全市扶贫搬迁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分别奖励10万元、6万元、4万元。

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精准扶贫工程的统一部署,从2015年起,每年计划完成1万户的生态扶贫搬迁任务。希望受表彰的县、区政府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再创生态扶贫搬迁新佳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凝心聚力,整合资源,用好政策,扎实做好生态扶贫搬迁等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切实打好秦巴山片区扶贫攻坚战,为建设和谐十堰、幸福十堰、美丽十堰、小康十堰作出更大贡献。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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