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堰市重点产业调整与振兴及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十堰市重点产业调整与振兴及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十政发〔2010〕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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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4-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十堰市重点产业调整与振兴及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十政发〔2010〕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堰市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十堰市装备制造业调整及振兴实施意见》、《十堰市纺织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十堰市轻工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十堰市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十堰市冶金燃化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十堰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施意见》、《十堰市旅游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十堰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我市重点产业调整与振兴及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意见顺利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按《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措施,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一○年四月八日
十堰市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湖北省《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抢抓东风商用车公司实施“DFCV-863”振兴计划的机遇,加快提升十堰汽车产业,推动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家《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湖北省《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坚持整车与零部件两手抓、生产与流通两手抓不动摇,构建更加完善的汽车产业链和企业群;坚持依托服务东风公司不动摇,大力支持东风商用车公司实施“863”计划,加快发展壮大地方汽车工业;坚持结构调整不动摇,不断优化产业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坚持国际化方向和自主创新不动摇,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进一步扩大汽车出口。做大整车,做强总成,做精零部件,努力把十堰建设成为“世界前三、中国第一的商用车之都”和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
(二)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2年,实现“811”目标,即全市汽车产销量达到80万辆,销售收入过亿元企业达100家以上,全市汽车工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
1、汽车工业产值。到2012年,全市汽车工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年均增长22%,其中:东风公司十堰基地550亿元,年均增长17%;地方汽车工业产值达到45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30%。
2、区域布局。按照“专业化、功能化、标准化”的要求和集约集群发展的原则,调优汽车产业区域布局,打造六大汽车汽配工业园:十堰经济开发区汽车汽配工业园,以微型车、客车、改装车、关键零部件为主;茅箭区东风工业园,以重型商用车、中低档商用车、客车、车身、车桥、车架为主;张湾区西城工业新区,以中重轻型商用车、发动机、变速箱为主;郧县长岭工业园,以湖北炎龙大运商用车为依托,发展车桥、车架、车厢等总成,以及自卸车油缸、汽车铸件等;丹江口市六里坪工业园,以微型轿车、改装车、自卸车油缸为主;武当山特区武当工业园,以改装车为主。
3、骨干企业。到2012年,形成4家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企业集团,形成7家过20亿元、13家过10亿元、20家过5亿元、100家过亿元的汽车及零部件骨干企业。
4、产品结构。产品结构得到优化,整车产品附加值提高;专用车产品由运输型向功能型转变,并形成规模优势;微型轿车生产初步形成规模;汽车零部件基本形成层次分明并能够参与国际分工的合理体系;以节能、环保和车辆安全技术为主攻方向,跟进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5、技术进步。形成具有较强自主研发能力的汽车工业技术创新体系,全行业建成10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主要技术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关键装备追赶国际先进水平。汽车零部件系统化、模块化、集成化比重和产品质量标准水平显著提高。
6、品牌建设。到2012年,中国名牌产品达到3-5个,省级名牌产品达到50个以上。
7、外贸出口。到2012年,全市汽车及零部件出口总值比2008年翻一番。把十堰建成全国汽车出口基地。
二、发展重点
(一)整车
重点支持以东风商用车公司为龙头的整车生产企业加快发展,在2~3年内实现整车产销80万辆以上。着力支持5类整车发展:
1、中重型车:到2012年,中重型载货车产销量达到25万辆。其中东风商用车公司14万辆(重型车8万辆,中型车6万辆),三环专汽4万辆(重型车2万辆、中型车2万辆),东风实业车辆公司3万辆,东风特商2万辆,湖北炎龙大运商用车2万辆。
2、轻、微型车:到2012年,轻、微型车产销量达到50万辆。其中东风渝安的微型车40万辆,世纪中远的轻型车8万辆、三环专汽轻型车2万辆。
3、客车:到2012年,客车产销量(不包括客车底盘)达到2万辆。其中东风特汽客车1万辆、东风客车公司1万辆,向中高档客车拓展。
4、低速货车:到2012年,低速货车产销量达到5万辆。其中郧县神河联达3万辆,湖北力神、东风神宇各1万辆。
5、微型轿车:到2012年,微型轿车产销量力争达到5万辆。
(二)专用车(改装车)
到2012年,改装车产销量达到10万辆。其中东风实业3万辆,安远、神鹰各1.5万辆,驰田、郧县神河各1万辆,泰强再欣、十堰华阳、丹江特汽、十堰汇斯诚等各5000辆。在巩固提高工程自卸车市场的基础上,鼓励企业开发生产公路运输(半挂车、厢式车)、工程建设(非公路工程车、水泥搅拌车、散装水泥车等)、环卫车(洒水车、垃圾车、吸污车)、消防车、起重举升车、特种车等。
(三)主要总成
1、汽车发动机:大力支持东风商用车公司开发生产dCi11、EQ4H、EQX7等3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动机,力争到2012年产销量分别达到3万台。以三环专汽为依托,启动发动机项目,力争产销量达到10万台。以东风渝安为依托,建设微型发动机生产基地,力争达到20万台的产销规模。
2、变速箱:支持东风公司拓展系列,到2012年中重型汽车产销量达到10万台。支持地方企业开发生产变速箱,力争达到10万台产销规模。
3、车桥:支持运意、光社、湖桥等企业发展,力争到2012年产销量达到50万辆份(不包括整车企业自产自用部分)。
4、车身:支持正和车身、三环车身、方鼎等企业各类车身的开发生产,力争到2012年产销量达到15万台(不包括整车企业自产自用部分)。
5、车架:支持学世工贸、先驰、香亭等企业发展,力争到2012年产销量达到30万辆份(不包括整车企业自产自用部分)。
(四)汽车关键零部件及相关产品
在商用车领域,重点支持发展以下产品:
1、汽车轮胎:支持双星东风轮胎有限公司的发展,到2012年实现产销800万套,其中全钢胎100万套、半钢胎600万套、斜交胎100万套、军车胎5万套。
2、专用车液压系统:支持郧县佳恒液压公司、丹江口民乐液压公司、大旗液压公司等开发生产汽车和工程液压系统,形成年产各类液压总成20万台(套)的能力。
3、汽车电子电器:支持天龙汽车电子电器公司、天涯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天运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三立车灯、湖北双鸥等企业,大力发展发动机电控系统、温控系统、电控转向、电控制动、电控空气悬挂系统、车身控制系统、启动机、发电机、雨刮器、车灯、汽车集成电子元件、安全气囊系统、欧IV排放消声系统等产品,形成100万辆份能力。
4、汽车同步器:支持同创工贸有限公司开发生产机械式自动变速箱同步器总成,使系列同步器生产能力达到120万套。
5、减震器总成:支持广奥减振器公司、东风(十堰)汽车减震器公司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系列减震器,形成100万套的能力。
6、汽车装备与模具:以先锋、华昌达为龙头,着力开发生产汽车大型覆盖件模具、数控机床、汽车装配线等汽车装备制造业,达到20亿元的产销规模。
7、汽车铸件:以郧西全盛、郧县凯琦为核心,打造鄂西北汽车铸造件加工中心,实现40万吨的产销规模。
在轿车领域,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汽车零部件发展,力争轿车零部件占全部零部件的比重由2008年的5%提高到1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提升整车生产能力,做大做强产业链核心企业。一是依托服务东风公司,以良好的环境和高效的服务促进东风“863”计划的实现。二是大力支持三环专汽上规模、上水平,尽快形成6万辆整车能力,进一步向重、轻两头延伸。三是推进东风与地方的开放联合,发挥汽车资源优势,引导和鼓励地方整车企业扬长避短,走差异化发展的路子,大力发展低速货车、微型车,拓展农村市场;大力发展中低档卡车,抢占中西部市场;大力发展改装车,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四是积极推进轿车研发,优化十堰汽车产品结构。
(二)突破性发展关键零部件,做精做强汽车零部件产业。按照“高起点、专业化、大批量、创名牌”的要求,坚持高科技、宽系列、多品种、广覆盖的发展战略,优化产品结构。鼓励零部件骨干企业加大技改投入,不断提高工艺装备水平、产品档次和管理水平,积极进入国内整车制造商和国际跨国汽车公司的采购供货体系,扩大主机配套面和出口份额。支持零部件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建设,形成零部件与主机产品同步开发能力。重点支持发动机、变速箱、车身、车架、车桥、专用液压、汽车电子电器、汽车铸件、汽车模具与装备等关键总成、零部件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优化汽车产业组织结构,推动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结构优化、产品升级、同质归类、做大做强”的原则,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和联合、兼并、参股等多种形式,推进企业间的联合重组,强化重点骨干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带动能力,提高生产集中度。在整车方面,引导整车企业走集约化、品牌化发展道路。支持三环专汽等企业按市场原则在市内进行联合重组,迅速扩大规模,提高在全国的行业地位。在汽车零部件方面,积极引导零部件关联企业加强联合协作,实施兼并重组,组建模块化供货的企业集团,形成我市零部件供应的模块化、分层次体系结构。
(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抢抓国家政策机遇,用足用好调整与振兴汽车产业的扶持政策。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培植新的增长点。重点抓好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8万辆商用车,东风客车公司、东风特汽客车公司各新增5000辆客车、东风渝安车辆有限公司新增20万辆微型车、东风实业(十堰)车辆有限公司3万辆整车、湖北三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6万辆整车、湖北炎龙大运汽车公司3万辆整车、湖北神河集团5万辆联达微卡、湖北世纪中远集团5万辆轻型货车等重大项目建设。
(五)顺应国际汽车发展趋势,跟踪发展新能源汽车。支持龙头骨干企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合作,搭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平台。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龙头骨干企业为项目主体,实施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开发,推进新能源汽车系列化、标准化和产业化。支持东风商用车公司、三环专汽、东风特汽客车、东风新星等企业开发生产代用新型燃料、混合动力、纯电动汽车。
(六)建设“四个中心”,增强对汽车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一是建设国家级汽车及零部件监督检测及研究中心。力争在2-3年内建成,为汽车及零部件企业提供产品试验、检测和研发服务。二是建设汽车零部件铸造中心。以郧西全盛、郧县凯琦为核心,充分利用市域内矿产资源,大力发展汽车铸件生产,形成年产40万吨铸件能力。三是建设汽车会展中心。通过举办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汽车及零部件展览和汽车发展论坛活动,推介十堰汽车产品,提升十堰汽车文化。四是建设十堰钢材加工配送中心。在2-3年内形成100万吨钢材加工和配送能力,为零部件企业发展创造条件。
(七)拓展融资渠道,支持汽车及零部件企业加快发展。一是金融机构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信贷资金,对纳入本规划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建立重点企业和项目的信用投放披露制度,对各行(社)的信贷支持情况按季进行通报,年终纳入金融机构绩效考评内容。二是各类投资担保机构为重点汽车及零部件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市政信担保公司对重点整车企业可以产品订单、对等股权等作抵押进行授信担保。三是对符合条件的汽车及零部件企业进行商业承兑汇票试点,积极培植有实力、信用好的企业争取享受短期融资债券发行政策。四是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证券市场上市进行直接融资,力争3年内有1-2家汽车及零部件企业上市。
(八)加强汽车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支撑。整合人才资源,建立汽车专业人才库。吸引国内外各类汽车人才到十堰创业兴业。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为地方企业开展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和技术攻关活动,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培养和引进,造就一批具有战略眼光、善于开拓进取的企业家队伍。
(九)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推动汽车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成立汽车产业振兴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经委、发改委、建委、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技术监督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等部门及茅箭区、张湾区和十堰经济开发区负责人为成员。
建立实施汽车产业振兴规划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挂点联系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汽车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新上汽车及零部件项目的会审制度,对不符合国家汽车产业政策和区域规划布局、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实行不予支持、不予供地等限制政策;对骨干汽车及零部件企业,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优先安排土地、资金等要素供给,实行“直通车”服务。
四、扶持政策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促进汽车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切实把国家减征小排量汽车购置税、“汽车下乡”、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2、建立汽车产业专项扶持资金。从2010-2012年,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十堰市汽车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2000万元,用于对重点汽车及零部件企业、科研单位的奖励和重点项目的扶持。按照突出重点、培植骨干的原则,在全市重点培植10大整车、10大改装车、50家汽车零部件企业。
3、帮助企业拓展市场。在政府采购、集团采购等方面,鼓励采购本地企业生产的汽车产品。对采购本地企业生产的汽车产品并在十堰上户的客户,购置附加税、检验费、验证费、从事运营的车辆运管费等给予50%优惠。
4、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对于年产销中重型商用车达到3万辆、微型车10万辆、改装车1万辆、客车1万辆、低速货车5万辆、轿车5万辆、零部件企业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地方企业,采取先征后返的办法,减免土地使用税。
5、引导企业联合重组。整车及零部件企业资产兼并,免收土地、房产过户税费。重组后的企业新增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返还50%。
附:1、2012年全市汽车产业1000亿元产值目标分解表
2、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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