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贸企业“小进限”工作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贸企业“小进限”工作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5-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贸企业“小进限”工作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商贸流通业的发展,全面完成商贸各项工作任务,尽快改变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所占比重过小的状况,促进全市商贸主体做大做强,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商贸企业“小进限”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反映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而限上商贸企业数量和规模直接影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总体水平。没有限上商贸企业的大发展,就没有市场的大繁荣,也没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持续增长的动力。要保持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持续增长,必须强力推进商贸企业“小进限”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小进限”工作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小进限”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中小商贸企业扩大规模、提升档次、调整结构,尽快将符合标准的商贸企业全面纳入限额以上企业的统计中来。
二、进一步加大对“小进限”工作的支持力度
从今年开始,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商贸企业发展给予支持。每新增1户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奖励企业10000元。同时将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户数指标纳入县(市、区)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范畴予以考核。
三、进一步做好“小进限”统计工作
统计部门要积极帮助、指导、服务商贸企业做好商贸流通业的统计工作,特别要加大对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经营户的入库统计工作。要加大统计政策宣传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全市商贸流通统计网络,采取对新增企业和现有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挖潜并举的方式,将新开业企业和限额以下商贸企业成长达到标准的及时入库,切实解决漏统漏报、瞒统瞒报的问题,做到应统尽统。商务、旅游、统计部门要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到辖区内重点市场、重点商圈和重点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和跟踪服务,依法督促企业如实上报数据,对清理出没有按照规定上报但符合标准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要依据统计法予以处理。
四、进一步完善“小进限”工作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商务、统计、旅游、工商、质监、国税、地税、财政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全面负责指导全市商贸流通业发展,制定并实施促进全市商贸流通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事项。
(二)强化目标管理。将“小进限”工作任务逐级分解,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全市商务经济的发展规模与经济运行质量同步提高,确保“小进限”工作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的完成。
(三)加强部门联动。商务、统计、旅游、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实现全市商贸企业注册登记、商贸企业税收资料和商贸企业统计资料等资源共享。加强工作调度,定期召开目标进度调度会,研究解决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各地商贸流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四)建立服务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主动加强对中小商贸企业的服务,努力营造重商亲商的良好环境。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鼓励企业据实上报数据。要通过对口联系帮扶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让企业得到发展,让更多的商贸企业达到限额以上的标准,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建设。
附件:2013年随州市新增限上商贸企业任务分配表
2013年5月20日
附件:
2013年随州市新增限上商贸企业任务分配表
地区新增限上商贸企业数(个)
曾都区55
广水市25
随县15
随州经济开发区5
合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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