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市区2015年度退役士兵四类对象岗位安置指令性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襄政办发〔2015〕48号
颁布日期:2015-12-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襄政办发〔2015〕4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市区2015年度退役士兵四类对象岗位安置指令性任务的通知

襄城、樊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湖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5﹞6号)的要求,现将市区2015年度退役士兵四类对象岗位安置任务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退役士兵四类对象由政府统筹安排工作,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现实需要,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各地、各部门必须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把退役士兵四类对象安置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凡政府安置部门出具安置手续的,各单位都要无条件接收,不得随意退档。退役士兵报到后,各地各单位要尽快落实工作岗位,及时落实工资、社会保险等各项待遇。

二、今年我市市区退役士兵四类对象绝大部分都安排在市直、区直事业单位,其编制问题市编委会已批复解决。请各接收单位在退役士兵报到后,直接到市编办办理相关手续。

三、为确保市、区两级安置工作总体协调平衡,下达给襄城区6名、樊城区10名和高新区2名、经开区2名安置任务,原则上要求安置在区属事业单位。

附件:市区2015年退役士兵岗位安置计划表

http://www.xf.gov.cn/resources/auto3158/201512/t20151216_677140.shtml

2015年12月2日

延伸阅读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关于印发遵义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新增耕地指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