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及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责任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的通报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及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责任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的通报
| 颁布单位: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2-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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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及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责任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的通报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及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责任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
2013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全面加大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力度,全力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责任目标任务。为表彰先进,更好地强化国土资源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经综合考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评选湘乡市人民政府、韶山市人民政府为2013年度全市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评选湘潭县、雨湖区、岳塘区人民政府以及湘潭高新区、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管委会为2013年度全市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管理达标单位;评选雨湖区人民政府为2013年度全市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责任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评选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岳塘区人民政府以及湘潭高新区、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管委会为2013年度全市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责任目标管理达标单位。特此通报表彰。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湘潭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园区(示范区)管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及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维护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规范管理,强化要素支撑,增强发展后劲,为推动“四化两型”建设、加快“两个率先”发展、促进“三量齐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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