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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15年高考期间考点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的通告
| 颁布单位: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永政函〔2015〕81号 |
|---|---|
| 颁布日期:2015-06-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15年高考期间考点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的通告
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将于6月7日至8日进行。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宁舒适的学习、休息及考试环境,确保高考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就加强全市高考考点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考点学校门前及周边100米内的道路上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沿街叫卖、广告宣传。
二、考点学校附近200米内的建筑施工单位一律停止施工,严禁冷作、金属切割等产生噪音和污染的作业。
三、对考试期间考点学校附近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在考点学校附近路段疾驶鸣笛。
四、严禁开业庆典、红白喜事等在考点学校周边500米内燃放烟花爆竹、播放高声音乐。
五、考试期间,考点学校周边100米内的网吧、娱乐场所一律停止营业。
六、考点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的时间为6月6日至8日。
七、对违反本通告和有关法律法规,影响高考正常进行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永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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