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见义勇为模范的决定

颁布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0-09-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见义勇为模范的决定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吉林的进程中,全省各地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紧急关头,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临危不惧,挺身而出,英勇顽强,维护正义,与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坚决的斗争,有的负伤致残,有的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以实际行动捍卫了法律尊严,维护了社会稳定。他们舍己为人、公而忘私的英雄事迹,生动体现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赞誉,为促进平安吉林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激励广大人民群众与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斗争的积极性,根据《吉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省政府决定:授予王福华等10名同志“吉林省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追授纪长秋等16名同志“吉林省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分别颁发奖励证书、奖章和奖金1万元。

这次受到表彰的见义勇为模范,是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中的杰出代表,他们用可歌可泣、感人至深的实际行动集中展现了新时期吉林人民勤劳勇敢、朴实善良和无私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全省人民要以见义勇为模范为楷模,学习他们以维护社会安定为己任,坚决保卫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政治觉悟;学习他们秉持正义、公而忘私、扶危济困的高尚品格;学习他们疾恶如仇、敢于斗争、勇往直前的英雄气概,为构建和谐吉林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吉林省见义勇为模范名单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吉林省见义勇为模范名单

(共计26名)

王福华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卧龙社区七社农民

王锡义吉林市百利出租汽车公司出租车司机

张维泰吉林市昌邑区辽东小区A楼3单元居民

陈峰吉林市实力客运有限公司出租车司机

张继顺吉林市第二建筑公司下岗工人

刘国库吉林市通运出租车队司机

王伟中水一局一分局司机

张鹏飞长春市工业大学学生

付增临江市兴隆街8委50组居民

杨晓辉松原市宁江区毛都站镇东兴村农民

纪长秋原吉林省石油化工厅服务公司长春石油化工厂工人

刘钊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崔家小学学生

施印东榆树市保寿镇长青村农民

张丽军榆树市新立镇三岗村农民

宣奇宝榆树市新庄镇中学学生

李伟榆树市土桥镇光明中学学生

李绍清榆树市先锋乡忠善村农民

李志国九台市放牛沟煤矿工人

陈晓宇大连中等职业技术中专学生

王占龙永吉县岔路河镇头道沟村农民

张辉舒兰市宾馆保安员

朱胜吉珲春市第二中学学生

吴秀艳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中学学生

徐传宇安图县两江镇中学学生

赵玉福柳河县柳南乡吕家村农民

姜志宝长白县宝泉山镇泥粒河村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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