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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公布2011年度新征地养老年龄段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7-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公布2011年度新征地养老年龄段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的通知
宁人社〔2011〕255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南京市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办法》(宁政发[2010]254号)精神,现就2011年度新征地养老年龄段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通知如下:
一、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按《南京市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办法》(宁政发[2010]254号)第十六条规定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养老年龄段人员,每人每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为720元。
二、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О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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