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命名苏州市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命名苏州市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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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2-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关于命名苏州市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的通知
苏府〔2012〕27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大力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努力形成优势富集效应,根据《创建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工作意见(试行)》(苏府办〔2011〕25号)的规定,经推荐上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并经市政府审定,决定命名“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常熟·汽车及零部件)基地”等12个新兴产业基地为苏州市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希望各地认真做好受命名基地的发展和规划工作,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示范带动的原则,充分发挥现有产业集聚的比较优势,突出产业特色,发挥好命名基地的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市新兴产业实现跨越发展,推动工业经济加快转型升级。
附件:苏州市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名单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6日
附件
苏州市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名单
1.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常熟·汽车及零部件)基地
2.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张家港·锂电池新能源)基地
3.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张家港·金属新材料)基地
4.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昆山·软件和信息服务)基地
5.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太仓·节能环保)基地
6.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吴江区·高端装备制造)基地
7.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吴中区·高端装备制造)基地
8.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城区·汽车及零部件)基地
9.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园区·新型平板显示)基地
10.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园区·云计算与移动互联网)基地
11.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区·高端装备制造)基地
12.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区·生物技术和新医药)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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