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下达2013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泰政发〔2013〕108号
颁布日期:2013-07-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下达2013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为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切实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现将全市2013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目标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落实保护制度,确保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附件:泰州市2013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分解表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6日

附件

泰州市2013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地区

耕地保有量任务

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靖江市

41.96

35.56

泰兴市

108.45

94.32

兴化市

204.9

184.17

海陵区

14

7.35

高港区

21.1

12.66

姜堰区

79.3

72.83

医药高新区

5.17

0.81

合计

474.88

4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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