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徐政办发〔2014〕37号
颁布日期:2014-03-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委、环保局: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土地复垦整理,积极推行和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较好实现了区域耕地占补平衡。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做好2014年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保障“三重一大”项目用地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耕地占补平衡任务

按照各地后备资源情况和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结合近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补充耕地等情况,我市2014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总任务2.16万亩(其中市级统筹1万亩),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具体任务见附件。

二、提高指标使用价格

市国土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竣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联合下达市级统筹项目资金,市级统筹指标价格为2万元/亩。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要加强资金管理,完善管理机制,确保资金专项用于耕地占补平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耕地保护等工作。

三、进一步严格工作要求

(一)推进市级统筹任务常态化。2014年起,市政府每年从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中统筹部分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市级安排使用;市级统筹任务纳入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管理,由各地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要进一步补充耕地项目库,加强项目管理,加快实施进度,确保新增耕地质量,力争入库项目早验收、指标早使用。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政府要进一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共同责任机制,保障工作经费,及时分解任务,确保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密切协作,共同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国土部门负责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立项、验收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农业部门负责耕地质量的评定和建设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集、拨付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水利、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责要求,全力支持配合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三)加强工作考核。市政府将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纳入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科学发展国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农委等部门,加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监督考核,细化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标准,构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长效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对超额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任务、补充耕地质量较好的地区,给予表彰奖励;对补充耕地合格率较低或未完成任务的地区,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暂停受理该地区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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