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市区2015年度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文号:镇政发〔2015〕22号
颁布日期:2015-07-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市区2015年度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镇江市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细则》(镇政发〔2014〕22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2015年度市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接收安置工作。

2015年度市区驻军随军家属政策性就业安置36人,其中岗位调配安置14人,货币化安置22人。安置好随军家属是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的共同责任,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安置好随军家属是双拥工作重要内容和评比双拥模范城(县)的硬性指标,对当前我市“七创”工作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同时也是强化政府部门服务职能,为部队解难题、办实事、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的实际举措。

各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推进政策性安置任务落实,切实维护工作的严肃性,努力提高安置质量。同时,积极拓宽安置渠道,通过扶持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市场化定向招聘等形式,主动向随军家属提供就业岗位,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帮助随军家属就业的良好氛围,实现随军家属充分就业、稳定就业、更高质量就业,为我市“七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加分。

2015年度政策性安置任务9月底前完成,市双拥办将适时会同编制、人社、财政和军分区等部门、单位对随军家属安置情况组织专项跟踪督查。

附件:镇江市2015年度随军家属政策性安置任务分配表

http://xxgk.zhenjiang.gov.cn:8088/pub/root87/auto3390/201508/t20150805_1563223.htm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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