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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抚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抚府办字〔2016〕2号 |
|---|---|
| 颁布日期:2016-01-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抚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抚府办字〔201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鉴于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动,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抚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于秀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刘菊娇市政府副市长
委员:杨青市政府副秘书长
帅歌柳市发改委主任
陈菊莲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万锦市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邓久泉市编办主任
顾胜和市科技局局长
蓝师龙市工信委主任
伍鹏市财政局局长
邓长明市环保局局长
周跃飞市农业局局长
易光亮市商务局局长
祝文渊市卫计委主任
谢克侵市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饶举元市法制办主任
尚江黎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吴建发市教育局局长
傅志雄市民政局局长
周卫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国荣市粮食局局长
罗会明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凌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小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周卫国任办公室主任,李小庆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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