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赣州市移民搬迁扶贫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赣州市移民搬迁扶贫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赣市府发〔2010〕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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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9-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赣州市移民搬迁扶贫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发〔2010〕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赣州市移民搬迁扶贫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赣市常发〔2010〕40号)提出的我市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有关问题和意见,市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形成了抓好有关工作落实的方案,现将《关于落实赣州市移民搬迁扶贫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一○年九月九日
关于落实赣州市移民搬迁扶贫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审议意见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赣州市移民搬迁扶贫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赣市常发〔2010〕40号)提出的我市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问题和建议,切实抓好各有关工作的落实,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关于“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现行有关移民搬迁扶贫政策”的问题
鉴于我市2004年出台的移民搬迁扶贫的政策规定与当前移民搬迁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我们将根据全省移民搬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移民搬迁扶贫的工作实际,在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原有的政策规定进行修改和完善。7月16日,市政府副市长、市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建平率领市扶贫和移民办主任洪明等同志,深入到赣县湖江乡古田村西坑搬迁扶贫移民集中安置点进行专门的调研,实地察看移民建房及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并走访了移民户,与移民群众及当地干部座谈,详细询问了解移民搬迁和搬迁后的生产生活情况。专题召开了由赣县有关县领导、6个乡镇和8个县直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座谈会,就移民搬迁扶贫工作认真听取了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将由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对原有的政策规定提出修改意见,并广泛征求市移民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县(市)扶贫和移民部门的意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后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执行。
时间要求:2010年11月底前完成。
落实单位:市扶贫和移民办。
责任人:市扶贫和移民办主任。
督办单位:市库区深山区移民扶贫领导小组。
二、关于“认真研究解决移民整体搬迁率较低和留有后遗症”的问题
从2004年到2009年的6年间,全市涉及到移民搬迁的村、组(自然村)有2706个,已完成了整体搬迁的村、组(自然村)有1091个,整体搬迁率仅为40.3%,这就说明在已经进行移民搬迁的地方还有一半以上的村、组(自然村)留有少部分群众没有搬迁,不能达到整体搬迁的原因主要是移民户经济基础薄弱无能力搬迁、省里确定的移民搬迁建房补助标准低、少数群众等待观望或经济暂时困难、部分群众守旧思想严重,故土难离,不愿搬迁、部分群众安于现状、移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据调查的情况反映,真正属于生活特别困难没有能力搬迁的只占搬迁村组总户数的15%左右,35%左右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因此,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整体搬迁难的问题。一是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对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移民主动进行搬迁;二是加大整体搬迁的工作力度,今后移民搬迁的年度计划主要用于已经实施了搬迁而没有达到整体搬迁的迁出点,不能达到一次性整体搬迁的原则上不安排新的迁出点,并列入工作督查和考核的重点内容;三是整合资金加强移民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为移民户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减少影响移民户搬迁的客观因素;四是积极向上反映提高移民建房补助标准,同时整合残疾人住房救助、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补助资金用于生活特别困难的移民户建房补助,从根本上解决无力搬迁的问题。
时间要求:2010年至2015年底前完成。
落实单位:有关县(市)扶贫和移民办
责任人:有关县(市)扶贫和移民办主任。
督办单位:市扶贫和移民办。
三、关于“加大移民搬迁扶贫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的问题
六年来工作的实践证明,赣市府发[2004]26号文件关于印发《赣州市库区深山区移民扶贫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的精神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但是也有的县(市)有少部分优惠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给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带来一些不利因素。针对这一情况,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在完善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加大工作落实的力度。一是要严格按要求落实好人均500元的移民搬迁县级配套资金,加强移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的建设;二是适当增加市、县两级扶贫和移民部门工作经费,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根据移民搬迁年度计划数按人均25平方米的用地指标安排集中安置点建设专项用地指标,确保移民集中安置点的建设用地。与此同时,要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并采取工作调度、情况汇报、工作督查、情况通报等形式认真抓好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让移民户能够真正享受到移民搬迁扶贫的优惠政策。
时间要求:移民搬迁工作全过程
牵头单位: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库区深山区移民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责任人: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主任
督办单位:市库区深山区移民扶贫领导小组。
四、关于“积极申请我市所需移民指标和调整移民搬迁补助标准”的问题
江西省政府每年安排50000人的移民搬迁计划,在全省41个比照西部政策县(市)实施移民搬迁工作,目前我们赣州每年安排的搬迁计划都在16000人以上,高于全省的平均数,为此,市政府和市扶贫和移民办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今后我们要继续加大与省政府和省扶贫和移民办的请示、汇报的力度,争取将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2个比照西部政策县以外的县(市)列入移民搬迁工作县。关于移民建房补助标准的问题,我们已多次向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过人均3000的补助标准太低,对生活特别困难的群众来说是杯水车薪,即使是给了补助也无能力搬迁。从我们目前了解的情况看,预计2011年以后人均补助标准会提高到5000元以上,这将有效解决困难群众无能力搬迁的问题。
时间要求: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全过程。
落实单位:市扶贫和移民办。
责任人:市扶贫和移民办主任。
督办单位:市库区深山区移民扶贫领导小组。
五、关于“加大对移民搬迁扶贫安置点的后续帮扶服务力度”的问题
移民安置点的后续帮扶工作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实施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重点,几年来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移民集中安置点进行了重点帮扶,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据调查统计的数据表明,搬迁后的移民户95%以上的家庭人均纯收入增加30%以上,移民户的生产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稳得住”的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但是“逐步富”的任务还相当艰巨,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首先要规范和加强移民集中安置点的社区管理,通过建立社区管理组织、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机制等实现移民安置点社区管理的自治,给移民生产生活提供组织服务和保障平台作用。其次是充分发挥市库区深山区移民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涉农优惠政策的作用,利用“雨露计划”、“阳光工程”等有效载体,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和市场用工需求,举办移民培训班,提高移民的技术水平和劳动技能,优先安排公益岗位和在本县工业园区中民营企业就业,并有计划地组织移民群众外出务工,保证每户移民户至少有一人在本地就业或外出务工;对移民发展种、养、加工业和从事个体工商业等行业需要信贷支持的,予以重点倾斜,优先安排;结合“321”结对帮扶,安排镇村干部挂点帮扶移民户,帮助移民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最大限度地改善移民户搬迁后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拓宽就业门路,增加收入来源,提高生活水平,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时间要求:移民搬迁扶贫的全过程。
落实单位:有关县(市)扶贫和移民办。
责任人:有关县(市)扶贫和移民办主任。
督办单位:市扶贫和移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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