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饶府厅字〔2013〕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加强耕地保护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江西省设区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赣府厅发〔2006〕51号)和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和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3〕49号)及《2012年度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方案》要求,市政府决定开展2012年度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并制定了《上饶市2012年度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考核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按照《考核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乡(镇)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工作,并完成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工作;挖掘和梳理各地耕地保护工作的好做法、好典型,认真总结耕地保护创新机制方面的成功经验。对考核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及时整改,确保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
各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自查报告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表于2013年4月15日前呈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公室。
附件:1.上饶市2012年度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方案
2.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表(表1-7)
(联系人:颜禧常0793-8261379邮箱:[email protected])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9日
附件1
上饶市2012年度县(市、区)
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要求,做好2012年度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调查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5〕52号)。
(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设区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06〕51号)。
(四)《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2〕28号)。
(五)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组织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和市统计局共同开展考核工作,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根据国办发〔2005〕52号、赣府厅发〔2006〕51号和赣府厅发〔2012〕28号文件规定,全面考核2012年度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三项作为认定是否合格的核心内容。考核主要内容是:
(一)耕地保有量及变化情况。根据2012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考核各县(市、区)2012年度耕地保有量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核查建设占用、灾害损毁、生态退耕和农业结构调整等减少耕地和土地整治增加耕地情况。各县(市、区)应对2012年度耕地净增减情况、实际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大于当年依法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等情况作出原因说明。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变化情况。考核各县(市、区)2012年度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核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及基本农田面积减少情况。各县(市、区)应对基本农田面积和地类变化情况及原因做出分析说明。
(三)耕地占补平衡情况。考核各县(市、区)2012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重点核查各县(市、区)占用耕地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占补、年度内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储备情况,以及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建设质量情况。
(四)耕地保护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考核2012年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耕地保护制度和措施的建设、执行情况。重点核查县(市、区)人民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耕地质量建设措施、违法占用耕地查处、耕地保护宣传等情况。核查包括地方各级政府落实责任制、责任书签订情况;耕地保护目标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情况;政府领导干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及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建立与工作开展情况;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和中低产田改造情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耕地保护和耕地质量建设的资金投入情况;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和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后期培肥改良情况;违法占用耕地查处情况,以及开展耕地保护宣传等情况。同时核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逐级制定考核办法、开展考核、落实奖惩情况等。了解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落实、实施方案编制和资金保障等情况及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经验和做法。
四、考核步骤
(一)县(市、区)组织对乡(镇)政府考核和自查。各县(市、区)政府及时组织国土资源、农业、统计、财政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乡(镇)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工作,并完成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填写考核表(表1-7)。自查报告要全面反映2012年度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深入总结经验、反映成效、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自查报告及考核表于2013年4月15日前书面呈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自查情况及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市级核查。4月16日—20日,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统计局组成考核组对各县(市、区)进行实地核查工作。具体核查安排另行通知。
(三)向市政府报告考核结果。考核组汇总考核情况,并对2012年度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作全面评价,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综合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并将考核情况报告市政府。同时,形成市政府自查报告。
五、考核结果的处理
根据考核结果,市政府将评选出1-3个2012年度耕地保护工作突出的县(市、区),推荐给省政府评选2012年度耕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考核不合格的或存在突出问题的县(市、区),必须认真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报市政府,整改期间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农转用审批。
附件2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表-表1
2012年度耕地保有量及变化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单位:万亩
2011年末耕地面积
2012年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任务
年度耕地净增减面积
增加耕地面积
减少耕地面积
2012年末耕地面积
小计
整理
复垦
开发
其他
小计
建设占用
灾害损毁
生态退耕
农业结构调整
合计
水田
水浇地
旱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表内关系:14=1+3=15+16+17;3=4-9;4=5+6+7+8;9=10+11+12+13。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1、耕地变化情况依据2012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填写;
2、2012年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依据签订的责任状数据;
3、年末耕地面积未达到耕地保有量任务,但加上可调整地类面积后达到耕地保有量任务的,需作说明。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表-表2
2012年度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单位:万亩
2012年上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任务
2011年末基本农田面积
2012年末基本农田面积
年度基本农田净增减面积
基本农田面积和地类发生变化的原因说明
合计
水田
水浇地
旱地
其他可调地类
合计
水田
水浇地
旱地
其他可调地类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表内关系:2=3+4+5+6;7=8+9+10+11;12=2-7。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1、2012年上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任务依据签订的责任状数据填写;
2、基本农田面积及地类情况依据2012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和基本农田上图数据填写。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表-表3
2012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及补充耕地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单位:亩、%
年度建设用地批准及占补平衡情况
年度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情况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占用耕地面积
在本行政区域内补充耕地面积
在本行政区域外补充耕地面积
占用耕地占当年新增建设用地的比例
2012年上级下达的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任务
年度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面积
完成任务比率
年度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外调面积
补充耕地质量五等以上面积
补充耕地水田面积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表内关系:2=3+4;9<7;11<7。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1、年度建设用地批准数据依据当年国务院、省政府和委托设区市政府批准用地情况填写;
2、年度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面积依据当年验收备案补充耕地面积填写;
3、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外调面积依据年度易地占补平衡批复填写;
4、补充耕地质量五等以上面积依据农业部门数据填写。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表-表4
2012年度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单位:个,%
行政级别
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责任书签订份数(份)
耕地保护目标是否纳入地方党政年度绩效考核
是否开展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
是否开展耕地保护补偿或激励机制创新与试点
是否建立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应签订份数
实际签订份数
政府一把手签订份数
实际开展工作个数
所占比例
实际开展工作个数
所占比例
实际开展工作个数
所占比例
奖惩措施
奖惩结果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市级
县级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年月日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表-表5
2012年耕地质量建设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单位:个、万亩、万元
国家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情况
耕地保护和耕地质量建设资金投入情况
土地开发复垦项目新增耕地培肥情况
中低产田改造情况
2012年土地整治任务情况
完成情况
2011年实际收缴资金总额
2012年实际投入资金
培肥面积
拨付培肥资金
合计
年度中产田改造面积
年度低产田改造面积
项目个数
整治规模
项目个数
整治规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1、土地整治任务是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在2012年完成的土地整治项目(包括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和2011年年底未验收的
土地整理项目),以申请竣工验收为准。
2、2011年实际收缴资金是指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开发资金四项
资金之和。2012年实际投入资金不含中央和省级拨付的项目资金。
3、拨付培肥资金是指当地政府或项目实施单位拨付给新增耕地耕作主体或施工单位专项用于土壤培肥的资金。
4、中低产田改造依据农业部门的数据填写。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表-表6
基本农田划定与耕地质量监测情况统计表
单位:个、万亩、万元
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开展情况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
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情况
完成县个数
正在开展县个数
尚未开展县个数
已划定基本农田面积
市县级监测个(点)数
监测资金投入
1
2
3
4
5
6
7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1、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是指2012年各部门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之和。
2、耕地质量监测数据依据农业部门数据填写。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表-表7
2012年度土地违法责任追究和耕地保护宣传情况统计表
单位:亩、篇
当年发生的违法占用耕地查处情况
耕地保护宣传情况
发生案件宗数
违法占用耕地面积
占同期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比例
已办结案件宗数
案件办结率
查处人数
在主要宣传媒体发表耕地保护方面稿件情况
合计
中央
省
市
县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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