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新余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6-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建立新余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江西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赣府厅字〔2011〕52号)精神,为了加强对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进一步推进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新余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㈠在市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06〕29号、赣府厅发〔2008〕82号和赣府厅发〔2007〕20号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基本政策和配套措施,拟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㈡指导县(区)、管委会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进一步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认真落实社会保障资金,切实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

㈢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并适时对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委农工部、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残联、市扶贫移民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担任,各成员单位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㈠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全体会议,通报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进展情况,总结各地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

㈡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督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适时以联席会议名义对全市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

㈢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必要时可将有关情况和意见报告市政府。

附件:新余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新余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徐国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许爱平市委农工部副部长

蔡小莲市监察局副局长

罗顺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彭多林市财政局副局长

曹建祥市农业局副局长

黄正根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主任

欧阳小宝市卫生局调研员

陈国平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王春勇市公安局副局长

吕笑梅市民政局副局长

肖劲鸿市审计局副局长

章健强市统计局副局长

胡意生市残联副理事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顺辉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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