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在全市公安机关“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记功的通报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在全市公安机关“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记功的通报
| 颁布单位: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 | 文号:阜政发〔201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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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2-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在全市公安机关“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记功的通报
阜政发〔201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在2015年10月8日至2016年1月20日全市开展的严打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中,各级公安机关积极行动,各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立体化防控体系快速推进,一批影响重大的案件迅速侦破,一批历年逃犯被绳之以法,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提高、满意度明显增强。同时,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为弘扬先进,进一步鼓舞士气,激励斗志,市政府决定,为市公安局等3个单位记集体二等功,为海州公安分局等5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为彰武县公安局刑侦支队等8个单位记集体嘉奖;为周吉双等4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为任向东等8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为李守政等16名同志记个人嘉奖,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弘扬新时代公安精神,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各县区、部门和单位,以及社会各界要认真学习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甘于奉献、不怕牺牲的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为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阜新市公安机关“百日会战”专项行动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阜新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阜新市公安机关“百日会战”专项行动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表现突出的集体名单
(一)集体二等功3个
阜新市公安局
阜蒙县公安局
阜新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
(二)集体三等功5个
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
彰武县公安局
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阜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阜新市公安局细河公安分局特勤大队
(三)集体嘉奖8个
彰武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阜新市公安局太平公安分局刑侦大队
阜新市公安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
阜蒙县公安局“11·10故意杀人案”侦破专案组
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1·03蒙面持刀抢劫案”侦破专案组
阜新市公安局新邱公安分局“12·10团伙蒙面持刀抢劫案”侦破专案组
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1994.11.26抢劫杀人案”侦破专案组
阜新市公安局细河公安分局“9·04省督毒品目标案件”侦破专案组
二、表现突出的个人名单
(一)个人二等功4人
周吉双阜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刘殿义彰武县公安局食品药品侦查大队大队长
张旭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和平派出所副所长
刘洪江阜新市公安局新邱公安分局副局长
(二)个人三等功8人
任向东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周志勇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张志强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民警
王一阜新市公安局太平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王凤浩阜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专案一中队民警
王之光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副科长
吴昊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五龙派出所民警
刘宝光彰武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
(三)个人嘉奖16人
李守政阜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专案中队民警
邹景利阜蒙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
强龙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和平派出所民警
何新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艾友派出所副所长
张允强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太平大队车宣中队长
杨国臻阜新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主任科员
刘松阜新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突击大队大队长
杨英利阜新市公安局细河公安分局东苑派出所民警
何晓东阜蒙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马联军彰武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庞爽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高雪峰阜新市公安局太平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李建强阜新市公安局细河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李民阜新市公安局新邱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崔红军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门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马超阜新市公安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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