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锦州市城市绿地认建认养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锦州市城市绿地认建认养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锦政办发〔2010〕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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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4-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锦州市城市绿地认建认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锦州市城市绿地认建认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2010年锦州市城市绿地认建认养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民绿化运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全民绿化意识,加快城乡绿化建设步伐,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为绿化建设出力,人人为保护环境尽责”的浓厚氛围,根据《锦州市认建认养城市绿地办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锦州市认建认养城市绿地办法》为依据,以“全民参与绿化建设,携手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遵循由政府指导、统筹规划、注重实效、稳步推进的原则,落实绿地的认建认养工作,为建设靓丽、和谐、宜居的滨海新锦州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安排
2010年锦州市城市绿地认建认养工作分2个阶段实施:
(一)筹备阶段(4月1日—4月30日)
1.制定城市绿地认建认养实施方案;
2.统计、核定认建认养地块;
3.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城市绿地认建认养活动。
(二)实施阶段(5月1日起)
1.向社会公示认建认养绿地;
2.认建认养报名登记(市属绿地到市园林管理处报名,区属绿地到各区城建局报名);
3.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与权属单位签订《锦州市城市绿地认建认养协议书》;
4.确认、建档;
5.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依据协议履行认建认养义务。
三、内容和形式
(一)城市绿地认建
1.绿地认建选定。市管绿地由市园林管理处负责,其他绿地采取属地化管理,各区以街道为单位负责确认绿地认建区、勘测面积,测算认建金额,统一报市城镇绿化办公室核定。
2.绿地认建方式。分为直接认建、委托认建和建后认建3种方式:(1)直接认建:由认建人自筹资金、苗木及材料自行建设;(2)委托认建:由认建人出资委托市(区)园林管理部门或有绿化资质施工企业承建;(3)建后认建:即认建人对已建成的城市绿地按建设造价出资认建。3.认建绿地的施工及造价须按照国家《风景园林行业技术规范》、《辽宁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执行。
(二)城市绿地认养
1.绿地认养选定。市管绿地由市园林管理处负责,其他绿地采取属地化管理,各区以街道为单位负责确认绿地认养区、勘测面积,测算认养金额,统一报市城镇绿化办公室核定。
2.绿地认养方式。分为直接认养和委托认养2种方式:(1)直接认养:由认养方自行管护绿地;(2)委托认养:由认养方出资委托市(区)园林管理部门或有绿化资质的企业行使认养绿地的管护;3.认养绿地须按照《锦州市绿地养护管理分级标准》、《锦州市绿地养护管理操作规程》执行。
四、绿地委托认养出资参考标准
(一)草坪每平方米8—11元/年。(二)模纹及草花模纹及草花10—15元/平方米。(三)树木胸径5厘米以下树木100元/年(2008定额16.76元/年);胸径5—10厘米树木150元/年(2008定额61.39元/年);胸径10—20厘米树木200元/年;胸径20—30厘米树木300元/年;胸径30—40厘米树木1000元/年;胸径40—50厘米树木1500元/年;胸径50厘米以上树木2000元/年;古树名木3000元/年。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锦州市城市绿地认建认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伟国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桂凡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锦徐市建委主任
成员张强凌河区政府副区长
林全来古塔区政府副区长
李广贺太和区政府副区长
邢恩国松山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肖吉讯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智进市建委副主任
陈福友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学东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陈明市园林管理处处长
沈志国市城镇绿化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市城镇绿化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市绿地认建认养工作,主任李锦徐(兼),副主任智进(兼)、沈志国(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城市绿地认建认养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绿地认建认养工作的有效开展。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应带头认建认养城市绿地,鼓励市民自愿参与认建认养。按照“市区两级认建认养”的原则,对市管、区管绿地实行目标管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健全档案,确保绿地认建认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精心策划、大造声势,通过多种形式、多条渠道、多个层面扩大影响。要大力宣扬爱绿护绿典型,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损害城市园林绿地的行为要予以曝光,以此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绿地认建认养活动的热情,增进广大市民热爱家乡、绿化家园的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营造全社会为建设和谐锦州、生态锦州、绿色锦州多做贡献的浓厚氛围。
(三)科学实施,注重实效。推行城市绿地认建认养工作是我市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机制改革的一次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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