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庆祝建盟30周年烟花爆竹燃放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文号:阿署办函〔2010〕 18 号
颁布日期:2010-04-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庆祝建盟30周年烟花爆竹燃放工作的通知

阿署办函〔2010〕18号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各大企业:

今年,是阿拉善建盟30周年,全盟范围内将开展各种形式的庆祝活动,充分展示建盟以来我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按照庆祝活动的具体安排,为增加节日气氛,在活动期间将燃放烟花爆竹。

鉴于盟供销社多年来负责全盟烟花爆竹的供应和燃放工作,并在安全经营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确保建盟3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经盟行署同意,此项工作由盟供销社负责,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配合盟供销社组织好烟花爆竹的供应和燃放事宜,确保燃放安全,活跃节日气氛,促进建盟30周年庆祝活动有序开展。

二○一○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纪念活动烟花爆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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