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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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5-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21日
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及市委、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我市“1359”发展思路。深化服务意识,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
一、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
(一)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地、各部门要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等方面信息,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在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号),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督信息公开,力求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上取得新突破。组织好市本级、市直部门、旗县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市政府门户网站和财政部门网站要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方便查询监督。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对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对各地区各部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各旗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方便公众更好地知晓和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措施。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针对公众关切,及时发布解读信息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要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各部门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网络舆情监测部门的联系,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政府工作的疑虑、误解,加强研判,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回应要以事实说话,避免空洞说教,真正起到正面引导作用。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三)完善政府网站功能。各旗县区、市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加强政府信息上网发布工作,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整合成相关专题,以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展现。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通过领导信箱、公众问答、网上调查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反应情况。完善政府网站服务功能,不断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
(四)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要切实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建立起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部门负责人,每年应出席一次市新闻办组织的新闻发布会。
(五)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各地区要加强设立在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督促各部门及时向查阅点送交主动公开文件。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数字电视信息广播平台等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和互动交流功能。
三、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六)规范政务服务机构运行管理水平。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要明确政务服务中心代表本级政府集中为社会公众提供相关政务服务、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职能定位,加大对政务服务中心配备人员和经费保障的支持力度,使之真正成为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电子政务、信息发布、行政投诉受理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七)加强基层政务服务场所建设。按照自治区要求,2014年要加大力度,确保苏木乡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大厅和嘎查村免费便民代办点覆盖面达到85%以上。
四、积极推进审批集中改革
(八)建立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梳理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报市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后,及时通过本部门网站和本级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审批部门、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收集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意见的具体方式,清单公布后,各部门不得实施清单之外的其他行政审批。市本级下放各旗县区的行政审批项目,市直各部门要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要认真制定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方案,保证行政审批项目“放得下,接得住”。
(九)推行“一站式审批”模式。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市、旗县政务服务中心2014年要实现审批部门和审批项目全进驻。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网,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行政效能。
五、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区、市直各部门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主要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要加强机构建设,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旗县、部门未设置专门机构的,要明确专人负责。
(十一)加强业务培训。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政务公开培训常态化机制,每年至少要举办1次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交流活动。要把政务公开列为公务员培训内容,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新闻发言人、政务服务窗口单位人员也应加强专业培训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十二)加强督查指导。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平台建设、政务服务机构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调研和督导,加强工作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切实解决实际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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