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等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8-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等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河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8337”和市委“1359”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在平安巴彦淖尔建设工程中的主力军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巴彦淖尔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和《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三年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政法机关执法规范化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是平安巴彦淖尔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对照工作目标进行任务分解,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明确相关责任人,强化督查考核,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1、《巴彦淖尔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

2、《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

3、《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三年实施意见》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19日

附件1

巴彦淖尔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

(2013年—2015年)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为全面提升我市社会治安防控水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特制定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原则、目标

㈠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1359”发展思路,立足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以解决影响社会稳定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重点,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创新管理、保障民生为总要求,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第一要务,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根本宗旨,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手段,健全“八大体系”,完善“六项机制”,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在全市构建起“信息更加灵敏、反应更加迅速、打击更加精准、防控更加严密、机制更加健全、一体化运行更加高效”的全天候、全方位、立体化现代治安防控体系,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㈡基本原则

⒈坚持党政领导,实行专群结合。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上升为“党政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工作机制、人员保障和专项资金;协调动员地区、部门、基层组织以及各种群防群治力量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形成“党政领导、公安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防控格局。

⒉坚持因地制宜,注重整体防控。科学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方案,确保严密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突出重点,狠抓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及运行等关键环节,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综合应用警务信息平台和各项运行机制,确保与自治区确定的整体防控体系无缝对接,实现一体化运作。

⒊坚持综合建网,提升防控水平。强化科技手段、装备产品在治安防控中的应用,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多种措施,加强各种治安防控网络建设;采取实体、虚拟建网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升防控水平。

⒋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机制。立足于应对传统安全挑战与适应反恐等非传统安全需要,着力破解工作中新的重点、难点问题,实现治安防控工作向动态型、主动型、集约型全面发展。

㈢主要目标

⒈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恶性案件逐步下降,“两抢一盗”案件发案上升幅度逐年下降,“两抢一盗”案件查破率和嫌疑人现场抓获率逐年提高。

⒉社会治安防控覆盖面达到100%,并实现防控体系健全、机制完善、运行高效。

⒊人防、物防、技防等多种措施全面运用,技防比例逐年提高,治安防控科技含量不断提升。

⒋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增强,影响社会稳定的治安事件能及时化解、严密控制、妥善处置。不发生影响全国、全区及本地区稳定的重大案(事)件。

⒌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逐年上升。

二、健全八大体系

㈠健全打击和预防犯罪体系

⒈健全及时准确的治安风险等级评估体系。根据110报警系统和网上案件运行等数据库抽取的可防性刑事案件发案情况、处置情况和突出治安问题、群众安全感等指标,分析研判刑事犯罪发生发展的规律特点,确定打击的重点和方式。确保案件迅速侦破,逃犯及时抓获,犯罪分子得到依法惩处,增强打击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⒉健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专门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协调指挥体系,加强资源整合、情报互通、信息共享,形成刑事案件侦破的整体合力。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重特大毒品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严重危害公众健康、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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