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行政学院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通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行政学院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行政学院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行政学院工作

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

2011年12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行政学院工作的若干意见》(内政发〔2011〕140号,以下简称自治区《意见》),这是继2009年国务院颁布《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国务院《条例》)以来,全面推进盟市和旗县级行政学院工作,使行政学院办学进一步走向科学化和规范化的重要地方法规性文件。自治区《意见》的出台,对我市更好地贯彻国务院《条例》,提高行政学院办学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国务院《条例》和自治区《意见》的相继颁布,为我市行政学院工作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各级行政学院(校)要乘势而上,开创工作新局面。现就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和自治区《意见》,结合我市行政学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办好行政学院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行政学院是培训公务员、培养公共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政府决策咨询的机构,是政府直属单位。市行政学院系统要按照国务院《条例》和自治区《意见》的要求,立足于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真正发挥好教育培训公务员的主渠道作用,公共行政理论和政府管理创新研究的重要基地作用,政府决策咨询的思想库作用“三个作用”。

(二)行政学院的主要职责是培训公务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政策研究人员,承办党委、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开展多种形式的委托培训和合作培训,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行政和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行政、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开展决策咨询工作,主要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

(三)全市各级行政学院(校)要抓住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的有利契机,不断完善教育、科研、咨询三位一体的办院体系,大力实施特色立院、质量兴院、人才强院的发展战略,以增强公务员素质和行政能力、提高公共行政管理水平为目标,开展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充分发挥“三个作用”。

二、完善办学体制和领导机制,合理集中整合办学资源,充分发挥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的主渠道作用

(一)市行政学院和旗县级行政学校在机构设置上原则不变,合理整合办学资源,突出优势,避免由区域交叉等因素造成的培训工作重叠和资源浪费,提高教育培训效率。综合考虑我市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地域分布和办学状况等因素,市行政学院直接承担市直、科尔沁区和通辽开发区的公务员及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任务。科尔沁区和通辽开发区不设行政学院机构,其公务员培训工作由本级政府人事部门和其他有培训需求的部门与市行政学院直接合作完成。其他旗县级行政学校可作为市行政学院的分院,与市行政学院共享师资和其他培训资源。

(二)按照国务院《条例》和自治区《意见》规定,市行政学院院长由市政府分管市长兼任,常务副院长主持日常工作。根据我市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三校(院)合一”、由校委会集体领导全校(院)工作的实际,保持“三校(院)合一”体制,明确领导班子兼管行政学院工作的成员及职责。为适应行政学院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的要求和行政学院办学的特殊要求,并比照自治区行政学院的做法,校委会应增设1名行政学院副院长专门负责行政学院工作,保持在“三校(院)合一”的工作体系中,形成行政学院相对独立的领导体系和办学体系,在与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合办中,应注重体现行政学院培训功能和办学特色。

(三)切实加强政府对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管理,集中部署,合理规划,有计划、按步骤、按常态开展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按照管理与培训职能分开原则,由政府公务员管理部门作出培训规划安排和调训学员,行政学院具体实施培训工作,做好学员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政府把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统一安排部署。每年年初要组织人事部门及涉及行政学院教育培训工作的地区和部门共同商定公务员培训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培训班次、培训内容和时间、培训目标要求、学员调训及考核责任机构等,作为政府工作计划任务下发给行政学院、相关地区和部门,使行政学院的培训工作实现计划化、目标化和常态化。

(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定期对市行政学院的综合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集中评估和检查,评定现实工作质量、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改进要求,推进行政学院工作。进一步明确市行政学院对旗县级行政学校及其他承担行政学院职能机构的业务指导职能,理顺与旗县级政府的工作关系。市行政学院会同市本级和旗县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旗县级行政学校的工作评估和检查指导,促进旗县级行政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五)注重通辽特色和行政学院的办学特点要求,深化办学体制改革,集中办学资源,使行政学院真正成为公务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在办学资源配置上要按通辽市公务员培训任务的区域分布特点及学习内容要求进行合理调整和集中,使行政学院办学资源发挥出最大效能。近期要彻底改变政府公务员管理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在公务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上各自为政、多头培训,效能不高的局面。凡属公务员培训的班次都应统一纳入政府公务员培训计划,由行政学院具体实施培训工作。在培训对象范围上,比照国务院《条例》和自治区《意见》的要求,市行政学院培训市政府所属各部门公务员和其他有关工作人员,全市县处级副职公务员、科级公务员和部分有特定培训要求的副科级以下公务员,同时承担科尔沁区、通辽开发区的相应公务员培训任务。旗县市区行政学院(校)按本级政府的要求,安排确定培训对象和班次,主要培训副科级以下职级的公务员。根据通辽市少数民族人口众多,蒙古族公务员比重大的特点,行政学院要在搞好常规培训工作的同时重点培养一批蒙汉双语教学的教师,经常开办蒙古语授课的专门班次集中对基层少数民族公务员和有关事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三、深化教研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学院公共行政理论研究、政府管理创新研究重要基地作用和政府决策咨询思想库作用

(一)培养造就一支符合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行政学院教研队伍,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以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的师资队伍建设。注重在党校现有教师队伍中选择适应行政学院教育教学和科研特点要求,有发展前途的教研人员进行重点培养,努力在三年内形成一支政治和业务素质双强的行政学院师资队伍。

(二)完善教学布局,推进教学培训改革与创新。行政学院的教学布局要根据时代发展和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紧密结合通辽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考虑通辽市公务员队伍发展和提高的实际特点与要求,着力搞好学科体系建设,课程体系建设,班次体系建设和教材体系建设,深化培训方式方法改革。要根据通辽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当前要求和公务员队伍素质整体提高的长远要求,制定公务员教育培训教学计划,明确各种培训班次、培训对象的培训内容与要求。在教学学科和课程设置上,既要求充分考虑公务员当前需要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又要充分考虑公务员对前瞻性、未来性理论的掌握和战略素质提高的要求。

(三)加强科研与决策咨询工作,优化服务职能。行政学院要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和教研人才密集的优势,组织开展科研工作,特别是要紧密围绕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目标要求,加大对本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现实意义的课题研究工作力度,多出高质量,有价值的科研成果。要组织教研人员深入社会调查研究,发现新问题,探索新规律,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有重要参谋价值的研究成果。按照教学出题目,科研做文章,咨询创品牌,成果出效益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教学、科研、咨询有机结合的实现形式。

(四)行政学院要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的原则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采取多种形式拓展市内外交流与合作领域。选送教学科研人员走出去学习、讲学、交流研究成果,聘请市内外学者和领导到学院讲学、做报告,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要面向实践办学,加强与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合作,选择一些部门和单位,建立若干稳定、有特色的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基地;面向社会办学,加强与国家和自治区行政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异地教学、联合办学等方式,统筹利用社会资源和培训市场资源,实现优势互补。

四、从严治院,进一步提高行政学院管理水平

(一)行政学院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程序规范的教学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保证机制和教学效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实现教学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教学研究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坚持课堂讲授有纪律、科学探索无禁区,倡导崇尚真理、严谨求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良好风气。

(二)行政学院要坚持以人为本、完善制度、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健全科学规范的学员管理办法,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加强对学员的考核和学籍、学业证书的管理。要及时把学员的思想、学习情况反馈给学员单位,作为单位的干部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完善学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理论联系实际、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创新的学风。

(三)行政学院要建立健全行政后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行政和后勤服务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按照管理科学化和服务规范化的要求进行改革,建立激励机制,增强活力和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和后勤保障能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改革创新、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和廉洁高效的良好作风。

五、强化办学保障,促进行政学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充分保障行政学院工作经费。行政学院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保障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咨询、学科建设和行政后勤等方面工作的需要。行政学院开展其他教育培训所得收入要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并全部用于补充行政学院建设和发展。

(二)加强行政学院办学设施建设。市和旗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将行政学院办学设施建设纳入政府项目建设规划,根据实际需要优先安排。保证行政学院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切实改善学员和教职员工的工作、生活条件,提高办学实力。

(三)加强行政学院信息化建设。行政学院要按照管理高效、流程科学、资源共享的目标要求,加强办学信息化建设,推动公务员自主选学、在职学习、在线学习,为公务员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学习的途径与平台。

(四)加强对行政学院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和各旗县市区政府要把行政学院工作与政府部门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研究解决行政学院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确保行政学院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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