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1—9月份未完成工作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通政办字〔2015〕214号
颁布日期:2015-10-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1—9月份未完成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近期,市政府督查室对《政府工作报告》81项重点工作进行了调度。经梳理,81项重点工作已经完成59项,占比73%,其余22项重点工作正在推进中。现将22项未完成的重点工作情况通报,请有关地区和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倒排工期,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如期完成。

附件:《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1—9月份未完成情况表

http://www.tongliao.gov.cn/zwgk/zfxxgkzl/zwxxgkml/ca57b620_cc6b_4d46_a718_887976863532.html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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