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清洁能源输出基地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乌政办发〔2013〕110号
颁布日期:2013-12-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清洁能源输出基地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兰察布市清洁能源输出基地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2月16日

乌兰察布市清洁能源输出基地产业发展规划

(2013-2020年)

能源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命脉,攸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适应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机制和我国调结构、转方式的要求,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自治区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乌兰察布市又是自治区能源战略的一部分,抓好能源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建设,对于保障全国能源供应安全、治理区域性雾霾和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本规划根据自治区党委提出的“8337”发展战略编制,主要阐述我市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建设任务和政策措施,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建设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本规划编制范围涵盖了煤炭、电力、新能源等产业,规划期限为2013年至202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2年,水平年为2017年和2020年。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发展现状

新世纪以来,我市能源产业快速发展,供应能力不断增加,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作出了突出贡献,为今后的能源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7年至2012年是我市能源工业发展最快的五年,生产能力及规模快速增长,发电总装机由382万千瓦增长到947万千瓦,年均增速19.9%,占全区的12.1%。风电装机规模迅速增长,由30万千瓦增长到327万千瓦,占全区近五分之一。太阳能发电从无到有,2012年并网10万千瓦。全社会发电量由109亿千瓦时增长到396.2亿千瓦时,年均增长29.4%。

截止到2013年11月底,本地区电源总装机容量967万千瓦(见表1)。现有火电厂6座,总装机容量610万千瓦,占装机容量的63%,即丰镇电厂、京隆电厂、华宁电厂、华电卓资电厂、新丰电厂、岱海电厂。其中点对网电厂2座,即岱海电厂、京隆电厂,装机容量360万千瓦;本地区上网公用火电厂装机总容量250万千瓦,占装机容量的25%;风力发电场33座,总装机容量347万千瓦,占装机容量的35%;太阳能光伏电站1座,装机容量10万千瓦,占装机容量的1.03%。

电网建设快速发展。乌兰察布地区电网位于内蒙古电网的东端,其供电范围包括全市十一个旗县市区和锡林郭勒盟的部分地区。截止2012年底,全市地区电网已形成了丰泉、汗海、旗下营3座变电站为顶点的500千伏网络,变电容量450万千伏安(见表2);220千伏变电站17座,变电容量624.6万千伏安,线路长度1570.875公里(见表3);110千伏变电站30座,变电容量214.65万千伏安,线路长度1456.665公里。在供电范围内实现了每个旗县至少有一座220千伏变电站的目标。

截止到2013年11月底,拥有500kV变电站4座(丰泉、汗海、旗下营、庆云),总变电容量690万kVA,中旗风场汇集站变正在建设中;220kV变电站17座,总变电容量714.6万kVA,线路总长度1877.844km;110kV变电站38座,总变电容量318.45万千伏安,线路总长度1672.217km。地区电网形成了500kV为主网架结构、220kV为骨干网架、110kV为配电网的格局。

我市煤炭资源丰富,煤矿勘探进展迅速,目前已探明储量42亿吨。主要分布在四子王旗、察右前旗、后旗、兴和、卓资等地。其中四子王白彦花、江岸、白乃庙、前旗玫瑰营、兴和白脑包共18个矿点获得了探矿证并已明确了开发主体,同时我市建有北方最大的煤炭转运加工基地—乌兰察布综合物流产业园区。与我市相邻的鄂尔多斯、锡盟、大同以及蒙古国的煤炭储量都可以在此选配转运,优越的区位优势,使得我市成为全国重要的煤炭集散地,为进一步开发奠定了基础。

第二节面临的形势

今后一个时期,国家能源供应格局和方式将发生深刻变革,对我市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建设将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国家能源安全提升了能源产业的地位

我国能源特点是缺气少油多煤,常规化石能源可持续供应能力不足,随着能源消费需求快速增长,石油、天然气进口量逐年增加,2012年我国石油、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18.9%和5.5%,进口依存度持续提高。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将自治区定位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要求在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方面承担更大的责任和义务。我市应抓住这大好发展机遇,开展煤制气等项目前期工作,尽快解决技术、经济性等问题,加快项目建设步伐。

二、国家治理雾霾推动能源产业结构优化

2012年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地区出现了持续的大范围雾霾天气,国家高度重视治理雾霾污染,明确提出要加快削减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原煤消耗量和汽车有害尾气排放,调整能源消费结构。传统的以输煤为主的能源外送方式将受到制约,需要不断适应治理雾霾新形势调整能源输出结构,减少原煤输出量,增加电力、油气等清洁能源的输出,由煤炭生产与原煤输出为主向煤炭转化与清洁能源输出为主转变。同时需要加快解决制约清洁能源输出的通道建设问题,提高能源外送保障能力。

三、节能减排硬性约束促进能源产业上档升级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节能减排的要求,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国家能源“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能源工业发展方式的转变。这就要求加快能源产业升级步伐,进一步提高能源工业科技装备水平,采用先进技术解决能源生产中的能耗高、污染物排放多,水资源消耗大,矿区环境破坏等问题,真正做到清洁生产,清洁输出。

四、市场需求倒逼供给方式变革

“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将稳定在7-8%左右,据国家能源局预测,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达到50亿吨标准煤,同时治理大气污染又要求调整能源消费结构。这就要求既要进一步加快能源工业的发展速度,增加能源输出总量,又要调整能源输出结构,实现生产方式转变,实现运输过程信息化、高速化、低耗化、可控化、安全化,实现变输煤为输电和油气、变汽运为皮带运输,进而减少运输环节的能耗和损耗,减少生产和运输中的排放和污染。

第三节发展优势

我市能源资源较为富集,区位优势独特,产业基础良好,具备建设国家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的基础条件。

一、能源资源丰富

我市煤炭查明资源储量42亿吨,石油地质资源勘探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风能资源总储量约5000万千瓦,是国家一类风资源区。太阳能年总辐射量为1400.09~1666.32千瓦时/(平方米·年),年日照时数为3163~3169小时,是全国高值地区。

二、区位、交通优势独特明显

乌兰察布市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地处呼、包、银经济隆起带和京津唐经济圈的结合部,属环渤海经济区的范畴。东距首都北京320公里,距天津港不足500公里,是全区十二个盟市中距北京最近的一个地区;西接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130公里,南倚煤都大同100公里,北与蒙古国接壤,距我国北方最大的陆路口岸二连浩特300公里。

乌兰察布市不仅有优越的区位条件,而且有便利的交通优势。京包线、集二线、集张线、集通线、丰准线五条铁路贯串全市的十个旗县市区。G6、G7、G55高速公路,110国道、208国道、呼满大通道也交汇于此。呼兴运煤专线已经开通,准兴运煤专线即将开通。形成了铁路、公路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便捷交通网络。呼张高铁正在筹建中,京呼高铁开通后,乌兰察布到北京的通达时间将缩短到1.5小时左右。4C级支线机场正在建设,全方位立方体交通格局即将形成,真正成为连接东北、华北、西北三大经济区的交通枢纽,是中国通往蒙古、俄罗斯和东欧各国重要国际通道的关键节点。

我市处在蒙西电网进入华北电网的末端,是西电东输的桥头堡。距离华北、华中、华东等负荷中心约300-1500公里,是特高压输电的经济合理距离。与周边工业和用电大省河北、山西接壤,为我市新建电力工业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用电环境。

三、煤电价格优势明显

煤炭开采成本低,平均吨煤生产成本,露天矿为110元左右,井工矿为140元左右。电价优势明显,单位发电成本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15元左右,风电上网电价全国最低,为0.51元/千瓦时。

四、水资源支撑有力

境内各河流分属黄河、永定河和内陆河三大水系,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共71条。其中汇入黄河的三级以上河流有13条,河流名称有大黑河等;汇入永定河的三级以上河流有13条,主要河流名称有饮马河、二道河、银子河、阳河;内陆河流域三级以上河流有45条,主要有:塔布河、霸王河等。永定河水系及内陆河的黄旗海、岱海、察汗淖水系范围内,年地表径流深较大,水网发育密集。

全市水资源总量16.57亿立方米/年,其中地表水7.93亿立方米/年,地下水资源为8.64亿立方米/年。另外我市建有污水处理厂15座,日处理能力将达到25万吨,中水量约为20万立方米/日。再加上我市近年来投入建设的兴利库容达1亿方的兴和七家营、卓资隆盛、四子王红格尔等水库项目即将投入运营,完全可满足电厂机组用水。

第二章指导方针和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战略为指导,以建设清洁能源输出基地为中心任务,围绕“保障首都、服务华北、面向全国”抓战略定位和市场定位,围绕“清洁”抓转化与生产,围绕“输出”抓立体、高效、安全、便利通道建设,围绕“基地”抓能源产业集约化、现代化发展,坚持煤炭资源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坚持火电、风电、太阳能发电三路并进,提高在国家治理雾霾中的贡献度,构建升级版的乌兰察布市能源产业,成为自治区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的核心成员。

第二节发展原则

水煤组合优化布局,以水为主。统筹考虑煤炭资源赋存、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发展基础等因素,以水资源保障为主要条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火电、煤化工基地和项目建设。

生产与转化结合,以就地转化为重。新建煤矿项目要以就地就近、坑口转化为主要条件,与转化项目相匹配,统筹处理好煤炭生产、就地转化、外送的关系,合理确定生产规模,提高煤炭就地转化率,增加清洁能源输出比例。

开发与保护并举,以保护为先。坚持清洁、绿色、生态、循环发展理念。坚持国家生态功能区规划,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实现资源开发收益反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双优。

节约集约利用,减量减排控制。坚持规模化、基地化、信息化生产,不浪费资源;坚持节约集约综合利用转化,不多用资源;实现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不多排污染。坚持能耗减量、废弃物减排控制。实现生产规模扩大,平均能耗下降,水资源循环利用。加快低热值煤、高铝煤等资源综合利用步伐,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严格准入标准,实施有序退出。坚持执行高于国家标准的综合能效、煤耗、水耗、污染物排放等准入标准。推进煤炭生产企业与转化企业重组,大企业与小企业整合,实施开发权整合、项目整合,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优化能源产业结构,提高行业整体发展水平。

加强科技创新、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煤制气、煤制油前沿技术攻关,依托示范工程,推动重大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的改进和完善,实现商业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构建有利于促进能源产业高水平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第三节规划目标

根据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国能源供应形势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总体分析,综合考虑安全、资源、环境、技术及经济等因素,2017年及2020年我市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建设的总体目标是:

清洁能源输出基地产业发展总体目标

第三章重点建设任务

第一节高标准建设清洁能源生产基地

一、清洁煤炭生产和加工运输基地

严格控制煤炭产能和原煤外运过快增长,集中建设清洁煤炭生产基地,推进煤炭高效清洁生产,开发建设与发电、煤制燃料等转化项目相配套的煤矿。2017年全市煤炭产能稳定在1000万吨左右,2020年稳定在2000万吨左右。加工运输能力2017年5000万吨,2020年18000万吨。

清洁煤炭生产基地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逐步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矿井达到65%以上,露天达到95%以上,全部煤矿100%实现机械化开采,露天煤矿开采要选用连续、半连续工艺;二是大力发展煤炭洗选加工,提高商品煤质量标准,原煤洗选率达到70%以上。有序建设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煤矸石消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矿井排水(疏干水)达标排放率达到100%,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三是坚持生态优先、点上开发、面上保护及“环保三同时”原则,在资金、技术、制度上建立开发与环境治理同步推进的保障措施,积极开展煤炭绿色开采与生态矿山建设试点示范,实现煤炭绿色开发。在矿井服务年限内完成采暖沉陷区治理和搬迁及生态环境恢复,实现在矿区内密闭式配煤、集运,全部取缔沿干线公路小型、露天洗选煤厂。

四子王旗清洁煤炭生产基地:建设白彦花、白乃庙西区、江岸三个百万吨级矿区。新增煤炭产能600万吨,其中到2017年新增300万吨,到2020年再新增300万吨。

集宁周边旗县清洁煤炭生产基地:建设集宁马莲滩、前旗玫瑰营、兴和白脑包、后旗赵家村、小白石崖、商都南炭窑等百万吨级矿区,新增煤炭产能1400万吨,其中到2017年新增700万吨,到2020年再新增700万吨。

乌兰察布综合物流产业园区清洁煤炭加工输出基地:到2017年园区吞吐能力达到5000万吨,到2020达到18000万吨。

二、煤电基地

围绕大型煤田坑口和外送电通道建设,实施煤电一体化开发。推广使用高参数、大容量、高效率、高度节水等先进适用技术,着力提高环境保护和水资源高效集约利用水平,以白彦花、白乃庙西区、江岸煤田为依托,全力推进四子王旗煤电一体化坑口电站向山西直供外送电项目建设;以乌兰察布综合物流产业园区煤炭为依托,充分利用煤炭洗选产生的煤泥、煤矸石及洗中煤资源,全力推进兴和电厂向华北直供外送电项目建设。建设四子王旗、乌兰察布综合物流产业园区两大煤电基地,加快推进岱电三期、丰电四期外送华北网直供电项目,建设“西电东送”电力保障基地,建设重点工业园区自备火电项目群(包括化德、后旗、中旗、前旗、商都等),积极发展沼气、秸杆及垃圾发电项目。到2017年,规划全市新增火电装机达到392万千瓦(其中:四子王120万千瓦、集宁70万千瓦,兴和70万千瓦,岱电三期132万千瓦),达到1002万千瓦。

三、新能源基地

坚持集中与分散开发利用并举,依托我市丰富的风能、太阳能资源,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坚持“融入大电网,风光火打捆外送与分布式、就地消纳相结合,市场化多元开发与政策性充分利用相结合”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门槛准入,高效率利用,把丰富的再生资源转化为清洁再生能源。

风电基地。按照控制总量、把握节奏、拓展消纳、有序开发的原则,逐步打造四子王旗、察右中旗各五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察右后旗、商都县、化德县、兴和县、卓资县各二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其余旗县市区各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在提高就地消化比例的同时,依托规划建设的乌兰察布—武汉特高压外送电通道,通过“风火打捆”方式,扩大风电送出规模,到2017年,全市并网风电装机达到1000万千瓦,新增并网装机673万千瓦。到2020年,全市并网风电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新增1173万千瓦。

太阳能基地。太阳能发电稳步发展,坚持以分散式为主,大型并网为辅。重点推进与设施农牧业、新农村牧区建设一体化发展模式,着力带动光伏制造业集聚发展。扩大光热一体与设施农牧业一体化的规模,建设新能源解决生活用电用热的示范。到2017年,全市太阳能发电装机新增90万千瓦,达到100万千瓦。到2020年,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50万千瓦。

煤制天然气基地。加快新奥集团无井式地下气化采煤工业化示范工程一期年产2亿立方米液化天然气项目进展,打通从煤炭地下气化到地面化工产品合成的完整工艺流程,为褐煤资源高效清洁利用开辟了一条可行之路。助推乌兰察布综合物流产业园区博源集团4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前期工作进程,开展煤制气项目升级示范,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和示范规模。到2017年,形成煤制天然气生产能力42亿立方米,到2020年,形成煤制天然气生产能力80亿立方米。

第二节打造新型清洁能源循环利用体系

一、扩大可再生能源消纳

积极扩大利用可再生能源供热、可再生能源与高载能一体化发展的规模,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促进节能减排。

一是进一步扩大风电供热示范。把风电供热作为扩大风电就地消纳的主要途径,以解决旗县所在地、大型城市新建区的供热需求作为重要抓手,加快推进采暖电气化。2012年在察右中旗建成12万平方米的供热设施,目前正在建设有四子王旗50万平方米的供热设施。今后继续在试点旗县及具备条件的地区扩大风电供热建设规模。二是推广清洁能源与高载能产业结合发展模式。通过火电为风电、太阳能发电调峰实现联合运行,提高高载能产品使用清洁能源的比例。

到2017年,建成100万平方米的风电供热设施,消纳2亿度电量,使45万千瓦风电机组年利用小时数提高200小时。高载能一体化发展模式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10亿千瓦时,相当于50万千瓦风电的发电量。到2020年,建成500万平方米的风电供热设施,消纳10亿度电量。高载能一体化发展模式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10亿千瓦时。

二、建设LNG汽车供能设施

利用陕京四线及呼张延天然气外送管道作为气源,推广应用LNG(液化天然气)汽车,形成从气源地到LNG液化工厂、加气站、汽车制造、物流运输的低碳环保产业链。以交通干线和运煤专线为重点,加快LNG加气站布局建设,到2017年建成LNG加气站50座,日供气能力250万立方米,满足1.3万辆LNG汽车的用气需求;到2020年,建成LNG加气站80座,日供气能力400万立方米,满足2万辆LNG汽车的用气需求,形成基本覆盖全市的LNG供气网络。

第三节加快构建综合立体清洁能源输出通道

一、加快电网建设

电网以扩大外送能力,满足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需要为目标,坚持发、送、供、用协调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努力实现外送通道重大突破。根据国家能源供应的总体要求,按照输煤输电并举的发展思路,结合市场需求,采用特高压等大容量、远距离、高效率先进输电技术,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建设,逐步提高输电比重。加强和完善电网网架结构,增加供电能力,保证电能质量。加快风电汇集电网和送出通道建设,为科学开发我市风电绿色能源提供电网保障,实现风电、太阳能与电网和谐发展。到2017年,乌兰察布市“西电东送”在现有500KV五回(永胜域—丰泉3回、旗下营—察右后旗—汗海2回)的基础上,再新投4回(武川—察右中旗2回、准格尔大路—丰泉2回)500KV线路,使西电东送断面极限潮流由原来的450万千瓦增加到750万千瓦。新建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四子王旗3座500千伏变电站,扩建旗下营变,新增变电容量690万千伏安,线路693公里;新建220千伏变电站9座,新增变电容量336万千伏安,扩建220千伏变电站8座,新增变电容量276万千伏安,线路298公里;新建110千伏变电站33座,扩建9座,新增变电容量205万千伏安,线路长度1180公里。

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电网公司提出的乌兰察布—武汉特高压外送电通道,以及结合我市实际规划的四子王旗至山西、兴和至河北直供500千伏超高压外送电通道建设。构建面向华北、华中的两大能源输送通道。

乌兰察布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是西电东输的桥头堡。目前,我市风电并网装机居蒙西第一位,受外送通道和电力消纳等条件的制约,风电等绿色能源发展走入一个瓶颈期。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支持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家电网发展函[2012]9号)中提出十二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规划的“三纵三横”特高压骨干网架有“三纵一横”起点在内蒙古,特别是“三纵”的“中纵”是建设乌兰察布—武汉特高压交流外送通道,将汇集乌兰察布地区风电,实现集中外送,解决风电大规模上网和送出问题。

乌兰察布市东部与河北省接壤,南部与山西省相连,区位优势明显,相邻的两省均是工业大省,经济发展迅速,用电负荷逐年增加,特别是河北南部地区,近年来,受季节、装机容量不足等影响,河北南网多次限量用电,电力供应日趋紧张。我市电力资源丰富,地处蒙西网末端,风能资源富集区毗邻河北省和山西省。受蒙西电网用电负荷低于装机规模影响,火电机组不能满发,风力发电企业弃风严重(2012年我市风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2032小时,弃风500小时左右),影响了企业效益,造成了风能资源浪费。将我市电力企业所发的电量直供河北、山西,这样既能对我市电力企业增加经济效益,又能解决相邻两省缺电问题。实现乌兰察布市与河北省、山西省电力支援交易对于双方实现电能互济余缺、减少电力供需矛盾等具有积极意义。

二、加快输气管道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多元投资、分步实施、远近结合、保障安全、适度超前的原则,创新管道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

借助陕京四线及呼张延天然气外送管道建设契机,加快发展通往周边旗县市区的支线管道建设,加快城镇区内供气管网建设,积极推进管网互联互通,形成天然气、煤制气、煤层气等多种气源公平接入、统一输送的格局。

三、加快煤运通道建设

着力加强煤炭铁路、公路运输网络建设。铁路方面规划建设兴和—商都铁路、商都—土牧尔台铁路、土牧尔台—白乃庙—江岸铁路、贲红曹不汗—天成铁路,将现有的集张、大包、集通、集二、大准铁路以及煤炭物流基地、煤炭资源产地和口岸进行有效的连接;煤炭公路运输方面,充分利用G6、G7、G55、准兴运煤重载公路(S24)、乌兰察布综合物流产业园区运煤专线等高速公路,以及G110、G208、呼满省际大通道等高等级公路,规划建设S209善丹呼日勒—左云、S313张北—乌兰花公路,增加口岸至山西、口岸至河北公路运输通道,全面提升整体运输能力。做活铁路、公路运输,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及沿边经济开发开放这盘棋。到2017年,基本形成铁路、公路运输网络发达、点线结合、辐射能力强、快捷高效的现代化煤炭物流体系,全面保障煤炭调运需求。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进一步加强与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沟通与汇报,争取尽快解决火电项目批复及确定外送电建设方案,解决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建设的关键环节。继续做好风电、太阳能发电项目以及煤炭、天然气项目前期工作。

第二节强化规划的引导作用

一是发挥好规划的引导作用,结合国家和自治区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按照本规划的发展思路,优化布局各能源基地的重大项目,各地区要积极支持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优先落实好土地、水资源等各项建设条件。二是要加强规划的科学性,重点基地、园区、项目都要由高资质的院所编制方案,专家评审论证,由政府民主、科学决策。

第三节深化区域合作

抓住国家治理区域性雾霾削减中东部地区煤炭消费总量的机遇,进一步加深和拓宽与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在能源和其他优势特色产业方面的战略合作。一是积极拓展我市外送电市场。二是吸引能源资源密集型产业向我市转移。充分利用我市能源资源丰富,环境容量大等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能源合作带动产业转移,争取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能源资源依赖性产业向我市转移。

第四节建立健全能源资源开发体制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煤炭资源配置政策。落实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严格资源配置,煤炭资源优先配置给能源利用效率高、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现代煤化工项目。建立资源转化项目全程监管、定期核查制度,建立煤炭项目核准与转化项目联动约束机制,研究对不兑现转化项目收回资源的具体办法,切实发挥煤炭资源对撬动产业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的导向作用。二是健全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总结政府通过资源资本化获取合理红利的经验,逐步健全政府与企业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合理增加政府资源红利的收益,用于改善基础设施、改善社会事业和民生。通过安排就业、补偿费入股、加强社会保障等方式,探索建立资源开发企业与当地群众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调结构转方式的标志性指标,因地制宜设定标准,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形成调结构、转方式的倒逼机制。

乌兰察布市清洁能源输出基地产业发展规划煤、电、气重点建设任务表

序号

2012年

2017年

2020年

备注

一、煤炭

规划产能:1000万吨

新增产能1000万吨,其中包括:四子王旗煤炭基地产能达到300万吨每年,集宁周边旗县清洁煤炭生产基地产能达到700万吨每年

规划产能:2000万吨

新增产能1000万吨,其中包括:四子王旗煤炭基地产能再新增300万吨每年,集宁周边旗县清洁煤炭生产基地产能再新增700万吨每年

四子王旗煤炭基地包括白彦花、白乃庙西区、江岸三个百万吨级矿区;集宁周边旗县清洁煤炭生产基地包括集宁马莲滩、前旗玫瑰营、兴和白脑包、后旗赵家村、小白石崖、商都南炭窑等百万吨级矿区

二、火电

现有装机规模:610万千瓦

其中包括:丰镇电厂一、二期4×20万千瓦、丰镇电厂三期2×60万千瓦(京隆发电厂)、丰镇新丰电厂2×30万千瓦、岱海电厂一、二期4×60万千瓦、华电卓资电厂4×20万千瓦、京能集宁热电厂一期2×15万千瓦。

规划装机规模:1002万千瓦,新增装机规模392万千瓦,其中包括:四子王旗坑口电厂2×60万千瓦,集宁热电2×35万千瓦,宏大兴和热电联产项目2×35万千瓦,岱海电厂三期2×66万千瓦

规划装机规模:1500万千瓦,新增装机规模498万千瓦,其中包括:丰镇电厂四期2×100万千瓦,察哈尔经济技术开发区2×30万千瓦级自备电厂,贵邦圣泰察右后旗热电联产项目2×35万千瓦,四子王旗煤电基地新增100万千瓦火电厂,乌兰察布市煤炭综合物流园区煤电基地新增70万千瓦火电厂

三、风电

现有装机规模:327万千瓦

其中包括:华电集团81.21万千瓦,三峡集团49.5万千瓦,大唐集团33.18万千瓦等

规划装机规模1000万千瓦,新增673万千瓦,其中包括:开展前期工作未并网的415万千瓦风电项目以及四子王旗幸福风电基地210万千瓦风电项目全部并网,与我市签定30万千瓦以上开发协议的华润,大唐,华能等企业协议风电项目新增并网容量50万千瓦。

规划装机规模1500万千瓦,新增500万千瓦,其中包括:陆续与我市签定30万千瓦以上开发协议的中节能,国电,恒润,三峡等企业协议风电项目新增并网容量500万千瓦。

四、太阳能发电

现有装机规模:10万千瓦

其中包括:国电四子王旗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规划装机规模100万千瓦,新增90万千瓦,其中包括:开展前期工作未并网的60.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全部并网,陆续开发风光同场、光伏与农业结合等光伏发电项目新增并网容量30万千瓦。

规划装机规模150万千瓦,新增50万千瓦,其中包括:陆续开发风光同场、光伏与农业结合等光伏发电项目新增并网容量50万千瓦。

五、煤制气

规划产能:42亿立方米每年,新增产能:42亿立方米每年,其中包括:博源兴和县40亿立方米每年煤制气项目,新奥地下气化采煤项目一期生产煤制天然气2亿立方米每年

规划产能:80亿立方米每年,新增产能:38亿立方米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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