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固政办发〔2016〕8号
颁布日期:2016-03-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固政办发〔201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2015年,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实现了耕地数量和质量双提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连续多年稳定在自治区下的503.8万亩和402.18万亩以上。

按照《2015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规定,依据考核结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授予西吉县、泾源县人民政府2015年度耕地保护工作一等奖,授予原州区、彭阳县、隆德县人民政府2015年度耕地保护工作二等奖。以上考核结果作为2015—2017年一次性奖励的依据。

希望各县(区)政府创新思路、强化措施,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开创耕地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固原作出更大贡献。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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