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协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协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固政办发〔2009〕26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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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3-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协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固政办发〔2009〕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从关心固原发展大局和支持政府工作的角度,向市政府及政府部门提出各类提案167件,其中提案141件(含重点提案5件),建议26件。根据这些提案、建议所涉及的工作内容,经研究审定,现分解转交各有关部门具体办理。为切实做好今年政协提案建议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认真办理政协提案,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对政府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为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及时指导、积极参与办理工作,帮助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办理提案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求真务实,注重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把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体现在办理工作中,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委员的满意率。凡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应该解决而又有条件解决的,要认真解决,抓紧落实;凡应该解决但由于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逐步加以解决;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的,要向委员实事求是地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争取委员的理解和认可。要加强与委员和市政协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了解委员提出提案的意图,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各承办单位要强化精品意识,不断提高办理水平,切实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对市政协确定的重点提案,承办单位在答复前要征求委员的意见,复文须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同意。
三、加强督查,按期办理
各承办单位要按照“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办理工作顺利开展。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办理工作的各项制度,使办理工作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办理工作时限要求,按时完成办理任务,所有提案必须在9月20日前办理完毕并答复委员,并抄送市政协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要尽量早答复、早落实,坚决杜绝临时突击办理现象,对历年列入计划逐步办理的政协提案也要继续加大办理力度,市政府督查室将适时组织督查。
附件:1.固原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转办目录
2.固原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提案转办目录
3.固原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建议、意见转办目录
4.固原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答复办文格式
5.固原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固原市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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