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征地拆迁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征地拆迁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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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5-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征地拆迁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为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依法查处和纠正强征强拆等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市贯彻执行文件精神及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制止违法强拆行为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等征地拆迁制度规定,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切实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和暴力拆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矛盾,做到依法、文明、和谐拆迁。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条例》和其他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包括《条例》宣传学习情况;征地拆迁相关人员培训情况;征地拆迁决定征求群众意见情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补偿方案征求群众意见情况;房屋征收评估情况和补偿标准确定、执行情况;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情况;先补偿后搬迁落实情况;房屋征收部门及征收实施单位确立情况;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情况;与《条例》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制定情况;安置和保障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申请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情况等。
2、征地拆迁落实情况。各县(市)区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政府部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情况等。
3、征地拆迁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包括发生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案件及查处情况;涉及的领导责任、管理部门责任、直接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涉嫌违法乱纪问题处理情况。
三、检查方法
采取自查自纠、整改规范和银川市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5月25日-6月3日)。市辖三区、两县一市及相关部门要对照检查内容,对辖区内正在实施的征地拆迁项目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征地拆迁程序是否严格规范,补偿标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置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等,通过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要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和落实征地拆迁相关制度规定,有关完善落实情况和检查整改结果于2011年6月2日前书面报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局、市监察局。
2、重点抽查阶段(6月6日-6月12日)。市政府将组织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审计局、住房保障局、监察局、法制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征地拆迁矛盾问题突出、发生违法暴力拆迁事件的辖区重点抽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典型案例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征地拆迁各项制度规定在本辖区得到全面落实。认真开展专项检查,深入做好群众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发生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事件。
2、注重实效。我市专项检查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审计局、住房保障局、监察局、法制办协调指导。各县(市)区结合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和完善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取得实效,并对《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制定有效措施推动文明拆迁、和谐拆迁,化解矛盾纠纷,不得强制拆迁。
3、抓好整改。各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走过场和弄虚作假行为。对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或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等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前,不得继续实施征地拆迁。要依法查处违法强制拆迁和暴力拆迁案件,对违法实施强拆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对失职渎职的部门,要严格追究部门责任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地方领导的责任。要完善相关制度,健全防范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五、部门职责分工
市国土资源局作为征地拆迁工作专项检查的牵头部门,负责检查市辖三区内正在实施的各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程序是否严格规范、补偿标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置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等,并将检查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监督市辖三区限期整改。
市住房保障局负责对本市市辖区范围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总结。
市监察局依据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费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和有关责任人的立案查处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机制。
市财政局加快拨付征地拆迁补偿费的进度,监督征地补偿费运行的全过程。
市审计局要加大对征地补偿费专项审计力度,监督征地补偿费运行的全过程。
市土地储备局、各辖区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征地补偿费的管理制度,对本辖区内各项建设正在实施的征地拆迁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排查在征地拆迁中,是否存在征地拆迁程序不规范、补偿标准不符合规定要求、安置不到位、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等,并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的措施进行整改。
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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