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尽快开展曹家堡临空综合经济区核心区征地拆迁补偿及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东地区行署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4-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尽快开展曹家堡临空综合经济区核心区征地拆迁补偿及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平安县人民政府:

为顺利推进曹家堡临空综合经济区征地拆迁工作,平安县政府开展了规划范围内初始登记,通过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土地、房屋及附着物、人口、农户建房等情况登记。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海东工业园区建设的总体要求,为确保园区6月份开工建设,规划单位编制了《曹家堡临空综合经济区核心区总体规划》,落实了相关前期建设资金,目前急需完成征地拆迁和部分村初始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平安县政府要按照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定的《关于规范曹家堡临空综合经济区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程序的意见》,依据初始登记结果和征地拆迁相关规定,尽快开展规划范围内土地和房屋及附着物补偿工作。

二、曹家堡临空综合经济区征地拆迁补偿款由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支付,平安县公示土地丈量和房屋拆迁评估结果,无异议后与农户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分批次汇总补偿表报管委会审核,审核完毕后由管委会负责拨付相关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平安县负责发放。

三、按照《曹家堡临空综合经济区核心区总体规划》,核心区规划范围向西扩至平安县小峡镇上店村,目前该区域内平安县小峡镇上店村、下店村未进行初始登记。平安县政府要按照初始登记工作要求,即日组织人员对上述村进行初始登记,与4月20日前全面完成该范围内土地、房屋及附着物、人口、农户建房等情况统计。对抢栽、抢盖、抢建等问题必须坚决制止,防止蔓延。如工作不利,出现问题,造成被动,将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四、征地拆迁安置直接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平安县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补偿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和相应的监督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程序,同时要求相关部门设立银行专户,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运行安全,确保各项补偿足额到位。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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