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政府 | 文号:东政〔2015〕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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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4年,全市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各部门、社会各界齐心协力、通力合作,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入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冬春火灾防控等专项行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全面提升,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进一步激发各县(区)、各部门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结合全市消防工作目标考核结果,市政府决定授予平安县人民政府、互助县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县”荣誉称号,授予海东市财政局、乐都地下人防商业街等6个单位为“消防安全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毛晨明等10名同志为“消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获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全市消防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希望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以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工作措施,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为维护公共消防安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14年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县
2、2014年消防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名单
3、2014年消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2015年4月20日
附件:1
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县
(共2个)
平安县人民政府
互助县人民政府
附件:2
消防安全管理先进单位
(共6个)
海东市财政局
乐都地下人防商业街
循化县积石镇人民政府
互助县威远镇人民政府
民和县川口镇人民政府
海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附件:3
消防工作先进个人
(共10人)
毛晨明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石文宏乐都区公安局岗沟派出所科员
阴承祥平安县第二中学副校长
管全新循化县烟草局营销部主任
马国财化隆县宏达商务宾馆消防安全负责人
李迎斌涩宁兰兰州输气分公司民和分输站副站长
德乾共青团海东市委干部
赵廷选海东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
赵莉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干部
张龙海东市教育局督导室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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