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海东市土地出让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通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海东市土地出让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通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2014〕1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海东市土地出让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通报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5日

海东市土地出让和耕地保护情况

审计通报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有关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对青海国土审计反馈意见的要求,现将整改方案制定如下:

一、土地出让收支方面问题

整改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王元斌

整改单位:市财政局,民和、互助、平安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5年6月底前

(一)市本级存在问题

1.平安县住建局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38万元和平安县发改局截留征地拆迁补偿款9万元。

整改单位:平安县人民政府责任人:汪源来

2.互助县高寨镇违规发放拆迁补偿款2695万元。

整改单位:互助县人民政府责任人:李青川

3.市政府少提专项资金69万元。

整改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王元斌

4.未制定国有土地收益基金计提办法。

整改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王元斌

(二)民和县存在问题

1.减免或变相减免出入收支5311.11万元契税89万元。

2.扩大土地出让金使用范围845.56万元。

3.土地出让滞留非税收入过渡户453.53万元。

4.坐支土地出让收入28309.12万元。

5.少提专项资金392.73万元。

6.农业综合开发资金394万元闲置时间超过一年。

整改单位:民和县人民政府责任人:沙德林

(三)互助县

1.少征土地出让收入3545万元。

2.土地出让金未纳入土地出让收入1350万元。

3.挤占挪用土地出让收入3330万元。

4.虚列财政支出2458万元。

5.坐支土地出让收入10490万元。

6.少提专项资金4660万元。

整改单位:互助县人民政府责任人:李青川

二、建设用地审批、征收、供应、使用方面存在问题

整改牵头单位:市国土局责任人:米林春

整改单位: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民和、互助、平安、乐都县(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5年12月底前

(一)市本级存在问题

1.超规划超计划批准新增用地732公顷。

2.越权审批征收土地67公顷。

整改单位:市国土局责任人:米林春

3.未经合法审批手续征收土地,其中乐都工业园125公顷,海东工业园区2629公顷。

4.违规协议出让土地,海东工业园区协议出让两宗土地23.13公顷。

5.违规处置国有土地0.2公顷。

6.土地抵押海东工业园区抵押贷款55亿元,乐都工业园区抵押贷款3.7亿元。

整改单位: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人:王占恩

7.平安县财政局挪用偿债资金150万元用于海东工业园区征地拆迁补偿。

8.平安县未经评估向六小企业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7909万元。

整改单位:平安县人民政府责任人:汪源来

(二)民和县存在问题

1.拆分报批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农转建用地151公顷。

2.未经合法手续征收土地455.6公顷。

3.土地储备2年以上未供93.81公顷。

4.超范围划拨土地13公顷。

5.协议出让土地3宗,2.5公顷。

6.抵押出让土地,少收出让收入1665.94万元。

7.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率低。

8.违规发放土地证。

9.向禁止类项目供地0.26公顷。

10.出让未完成征地拆迁土地7.2公顷。

11.违规改变土地规划条件(调高容积率)且未补交出让金。

12.土地闲置,其中闲置两年以上未收回2宗,闲置一年以上未征收土地闲置费。

13.以租代征使用土地0.35公顷。

14.违法占地0.31公顷建设职工住宅楼。

15.非法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28公顷。

16.土地抵押融资2.9亿元,未履行出让手续办理土地证用于抵押融资,少收土地出让金4064万元。

17.已抵押土地1.6公顷出让造成抵押权悬空。

整改单位:民和县人民政府责任人:沙德林

(三)互助县存在问题

1.土地整理项目变更用途396公顷。

2.互助县哈拉直沟乡、南门峡镇等两个土地整改项目违规分包、转包问题。

3.超计划批准新增建设用地1969公顷。

4.拆分审批征收土地78公顷。

5.未经合法审批手续征收土地83公顷。

6.低价出让经营性土地29.6公顷。

7.向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供地1.8公顷用于驾驶员培训。

8.改变土地用途:其中互助县林业局0.5公顷;青海有缘房地产开发4.7公顷。

9.将彩虹故乡生态农业园用地72公顷移建高尔夫球场。

10.低密度住宅违规占地1.05公顷。

11.未履行土地出让手续,直接办理土地登记用于抵押贷款66.3亿元。

整改单位:互助县人民政府责任人:李青川

三、开发区设立、用地方面问题

1.乐都区违规批准乐都装备制造园土地储备285公顷。

整改单位:乐都区人民政府责任人:曾水清

整改时限:2015年6月底

2.违规设立工业园区民和工业园。

整改单位: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人:王占恩

整改时限:2015年6月底

四、城市新区、新城建设方面的问题

1.挪用棚户区改造资金5510万元用于海东工业园区高铁新区建设。

整改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王元斌

整改时限:2015年6月底

2.蚂蚁山景区绿化建设问题。

整改单位:乐都区人民政府责任人:曾水清

整改时限:2015年6月底

五、高尔夫球场建设方面问题

违规征用土地102.9公顷用于高尔夫球场建设。

整改单位:互助县人民政府责任人:李青川

整改时限:2015年6月底

六、耕地保护方面问题

整改牵头单位:市国土局责任人:米林春

整改配合单位:平安、互助、民和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5年6月底

(一)平安县

1.闲置荒芜土地110.9公顷。

2.增减挂钩周转指标未归还。

3.土地整理项目变更用途3个项目共计250.98公顷。

整改单位:平安县人民政府责任人:汪源来

(二)互助县

1.互助元峰新型建材厂违法占耕地7.5公顷。

2.互助县南门峡镇麻其村异地搬迁违法占用耕地28公顷和峡口村违法占地8.7公顷。

整改单位:互助县人民政府责任人:李青川

(三)互助县其他问题

1.互助县批而未供土地1397公顷,其中两年以上42.8公顷。

2.互助县批而未供城镇建设用地23公顷违规出让。

3.互助县在批而未供情况下建设彩虹广场占地14.7公顷。

4.互助县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情况下开工建设“恒信·中央广场”和“彩虹故乡休闲度假村”项目。

5.互助县法院在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建设办公楼。

6.互助县法院改变土地用途1.7亩建设职工住宅楼。

7.互助县建设局以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名义建设办公楼。

8.互助县建设局未经批准将办公楼一至三层出售。

9.互助县工商局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以12315指挥大楼名义建办公楼。

10.互助县公安局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以技侦用房名义建办公楼,同时改变用途建职工住宅楼。

11.青海恒胜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综合贸易市场占地0.17公顷。

12.互助县民政局未经批准处置国有资产224.64万元。

13.互助县民政局未经批准改变土地用途建设职工住宅楼。

整改单位:互助县人民政府责任人:李青川

(四)民和县

1.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未及时补划。

2.占用基本农田挖鱼塘6.9公顷。

3.占用基本农田建设葡萄酒庄67.18公顷。

4.未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工作。

5.土地整治开发地弃耕40.75公顷。

6.土地整治后改变用途2.36公顷。

整改单位:民和县人民政府责任人:沙德林

(五)民和县其他问题

1.内控制度不全,造成地籍资料和2008-2013年度国有土地证签收薄等重要原始资料丢失。

2.违规将同宗地为两个使用人办理土地使用证。

3.十年未更新基准地价。

4.违规多收取耕地占用税462.34万元。

5.违规发放工程建设许可证。

整改单位:民和县人民政府责任人:沙德林

七、社保政策

整改牵头单位:市社保局责任人:韩永明

配合单位:互助县、民和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5年12月底

(一)互助县

互助县未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造成不落实社保资金17536万元

整改单位:互助县人民政府责任人:李青川

(二)民和县

未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政府补助92.44万元,被征地农民未按政策享受养老保险。

整改单位:民和县人民政府责任人:沙德林

说明:此文中审计发现问题是根据审计署关于国土审计反馈意见内容提出的,个别事项与审计署后期出具正式报告可能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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