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推进新型城镇化2014年重点任务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推进新型城镇化2014年重点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市政办发〔2014〕55号 |
|---|---|
| 颁布日期:2014-08-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推进新型城镇化2014年重点任务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4〕55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晋中市推进新型城镇化2014年重点任务》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1日
晋中市推进新型城镇化2014年重点任务
为了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按照《山西省推进新型城镇化2014年重点任务》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晋中市推进新型城镇化2014年重点任务。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全省“四化”率先发展区为目标,围绕“一轴两区、一核两心”的城镇化空间布局,坚持民生导向,突出城乡统筹,以晋中太原同城化为牵引,着力发展“大县城”,加快建设小城镇,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标准化、产业发展集群化、资源环境集约化,努力在推进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上取得突破。
二、主要目标
序号
指标
2013年
2014年
增幅
责任部门
一
城镇化水平(%)
1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48.87
50.47
1.6
市统计局
2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28.72
29
0.28
市公安局
二
基本公共服务(%)
3
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99
99.5
0.5
市教育局
4
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新成长
劳动力免费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
覆盖率
8
10
2
市人社局
5
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
95.8
96.2
0.4
6
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98.5
98.5
0
7
城镇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覆盖率
66.78
70.01
3.23
市公积金中心
8
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
26.56
27
0.44
市住建局
三
基础设施(%)
9
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不含步行)
15
16
1
市交通运输局
10
城市用水普及率
99.57
100
0.43
市住建局
11
城市燃气普及率
85.75
86
0.25
12
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
87.8
88
0.2
13
城市污水处理率
93.6
93.7
0.1
14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72.28
80
7.72
市市容环卫局
15
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兆位/秒)
8
8
0
市经信委
16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10.8
22.2
11.4
市民政局
四
环境资源(%)
17
城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
1.3
2.3
1
市发改委
18
城镇绿色建筑星级标识面积
(万平方米)
5
11
6
市住建局
19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8.55
38.95
0.4
市园林局
20
城市空气PM2.5浓度下降比例
4
5
1
市环保局
各县(区、市)、开发区新型城镇化主要目标见附件。
三、重点任务
(一)制定城镇化规划和意见。制定出台《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14-2020年)》;启动编制《晋中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二)提升规划编制质量。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为指引,提高规划设计水平。以同城化为目标,落实好城市总体规划及各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对接山西科技创新城的建设,调整完善市城区总体规划,抓好108沿线城镇群和产业集聚区规划工作。加快指导县(市、区)、开发区规划修编。以百镇建设为引领,提升小城镇规划建设水平,统筹城乡发展。(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三)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按照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基本要求,2014年我市城镇化率增加值约为0.28%,达到29%。解决2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四)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根据国家、省即将出台的“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关精神,编制完成《晋中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并启动实施。新建13所、改扩建4所公办标准化幼儿园,改造35所农村幼儿园。(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五)加快义务教育发展。提高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祁县、灵石、开发区通过省级义务教育标准化认定。(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六)加强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探索建立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培训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各定点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培训班的突击检查和绩效考核,加强对创业培训教师的选拔管理,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培训工作的整体水平。完成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培训17000人,其中就业技能培训110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85%以上,就业率达到60%以上;岗位技能提升培训45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对有创业意愿的农村转移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1500人次,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创业成功率达到20%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七)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整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7月中旬依据省实施意见制定出台《晋中市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和财政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1.5万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6.27万人。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6.2%。(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八)完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积极落实《关于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2014年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6万元。根据《山西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继续完善和推进医疗保险关系跨制度跨区域转移。(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九)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公司、规模以上外资企业,基本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非公经济组织为重点,各县市政府牵头,建立人社、财政、质检、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动机制,切实把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严格考核。按照低标准、广覆盖的原则,扎实推进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新增城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62216人,公积金覆盖率达到70.01%。(市公积金中心和各县市政府共同牵头)
(十)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1559套,建成17000套。根据国家、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完善我市城镇住房保障配套政策。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和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积极探索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完善以政府为主满足基本需求的住房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十一)推行公交优先。加快推行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完善拓展晋中太原同城化和高校新校区公交网络,新增公交车辆150台,新开通公交线路6条,在今年10月前建成北部新城公交首末站,构建“一环六横”城际公交线网体系,进一步完善的城市公共交通线网体系,加速晋中太原同城化进程。2014年全市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16%,其中市城区18%。(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十二)加快城市路网建设。围绕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和改善路面质量,高标准完成主次干道新建改建,推进支路、小街巷等城市交通系统建设,使城市快速路和主、次、支路比例更加合理,全面提升市政道路的通行能力。完成新建、改建道路80公里。(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十三)加快供水、供气、供热管网建设。新建、改建供水管网115公里;新建、改建供气管网205公里;新建、改建供热管网120公里;市城区新增城市集中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达到2976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十四)加快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配套管网设施,加强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泥无害化处置,完成市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后续工程建设、运行资金保障和运营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垃圾处理设施运营规范,无害化处理水平持续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7.72个百分点,达到80%。在市城区主要街道的临街单位和门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创建;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项目、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开工建设。(牵头单位:市住建局、环卫局)
(十五)提升城市宽带接入能力。新增光纤到户(FTTH)覆盖家庭19万户,新增4G(TD-LTE)基站1400个;新增固定宽带接入互联网用户13万户,新增4G(TD-LTE)用户21万户;使用4兆及以上接入速率的固定宽带用户占比达到90%,使用8兆及以上接入速率的固定宽带用户占比达到10%。(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十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加快社区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力争2014年底全市50%的城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22.2%;祁县、太谷、灵石、寿阳作为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重点推进县,结合农村日间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积极申报“三社联动”试点工作,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市民政局和各县市政府共同牵头)
(十七)加快已核准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大唐左权辽阳镇观音垴风电场一期(48MW)、昔阳县斯能风电有限公司昔阳西寨项目、大唐新能源昔阳西寨一期49.5MW项目、晋能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寿阳平头镇风电场项目早日开工建设。积极引导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十八)启动绿色建筑集中区建设。市城区、介休市划定绿色建筑集中区范围。(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十九)加快园林绿化建设。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力争创建成省级园林县城2个(平遥县、祁县)、省级园林小城镇2个(榆次区东阳镇、灵石县静升镇);完成2个国家园林县城申报工作(左权县、昔阳县)。全力推进公园、居住区、道路绿地建设,力争新增城市(含县城)绿地面积400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提高0.4个百分点,达到38.9%。完成河道堤防单线治理长度40公里。按照“双百公里林果带、千里林业生态圈”规划布局,全年完成新造林合格面积50万亩(其中干果经济林20万亩);完成植树1000万株;完成育苗6万亩,林木绿化率增加1个以上百分点。(牵头单位:市园林局、水利局、林业局)
(二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电力行业新建、改造脱硫60万千瓦、新建脱硝33万千瓦、除尘改造60万千瓦;钢铁烧结机脱硫200平方米;水泥窑新建脱硝2500吨/日;淘汰燃煤锅炉、茶浴炉60台、锅炉脱硫新建、改造规模30.75蒸吨/小时;城区餐饮业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31家,取缔露天烧烤摊点;积极推进天然气、煤层气、焦炉煤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各县(区、市)细颗粒物浓度比2013年下降5%左右。(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二十一)推进太原晋中同城化。以山西科技创新城为抓手,加快推进太原晋中同城化。完成晋中市承担的蕴华街西延、大西客专晋中站站前广场、通站道路、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中都路北延共5项同城化建设任务,7月1日前确保大西铁路晋中站站前广场完工,通站路道路项目通车,8月底确保蕴华街西延道路通车,年内完成中都路北延道路建设项目。配合省交通厅完成山西科技创新城核心区“两纵三横”(即:综合通道、马练营路、迎宾西街、使赵大街、龙湖大街)道路建设,以及太原东二环高速公路的前期和建设工作;配合做好轨道交通的前期、建设等工作;积极开展晋中太原电信本地网并网前期工作。(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经信委牵头)
(二十二)推进“108综合发展廊带”建设。紧抓“108国道综合发展廊带”建设,突出抓好100项重点工程建设,计划总投资238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43.1亿元,特别是抓好列入全省转型综改2014年重大项目的“108廊带116工程”。努力在简政放权上、飞地经济上、要素保障上、试点引领上四个方面求突破,力争建设和谐共赢的城镇发展组群,推动“廊带”各县(区、市)形成产业链条,调整经济结构,产生集聚效应,推进城镇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108廊带内各县区市政府)
(二十三)积极推进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完成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涉及我市的12.3平方公里土地基本情况及4个村庄、147家企事业单位的调查摸底工作,制定村庄安置方案,完成核心区内迁坟工作,年底前开展与核心区5条道路连接的外围道路建设。(牵头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四)开展大县城建设。制定出台《全市大县城建设实施方案》。以省级示范县为引领,先行先试,在全市开展大县城建设。把灵石县作为试点县,按中小城市标准进行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集聚区等建设,进一步增强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逐步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中小城市。(市住建局和各县市政府牵头)
(二十五)强力推进重点镇建设。以示范镇建设为契机,继续推进百镇建设工程,12个省级重点镇和5个市级重点镇要紧紧围绕“五建设、两整治”总体要求,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2.2亿元,编制完成大寨镇、东阳镇总体规划、大寨镇近期建设规划。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建设力度,大力推进村镇道路、各类管网工程、绿化工程、公用设施建设工程,提升产业集聚、人口集聚能力,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辐射能力。(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各县市政府牵头)
(二十六)推进新农村建设。落实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战略部署,按照点上示范、面上推进、连片发展、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一是实施完善提质工程。完成全市400人以上自然村100公里的乡村公路建设和58个农村客运站点建设任务;完成119个自然村、1.1万户、28所农村学校、4.7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任务;改扩建农村幼儿园35所;完成不达标公有村卫生室建设55个;新增标准化公有村卫生室148个,完成3万户卫星电视提质任务;建设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30个。加快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县、乡、村建设。二是实施农民安居工程。启动采煤沉陷区治理试点和地质灾害治理试点工作,完成1万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任务;完成25个自然村、441户、1544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三是实施环境整治工程。开工建设3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继续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完成5个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10个村级死亡动物处理点建设任务。四是实施家居示范工程。启动实施100个(其中市级30个、县级7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牵头单位:市农委)
(二十七)推进用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矿业存量土地整合利用试点工作,力争申请增减挂钩周转指标2000亩;按照已公布的《山西省土地整治条例》全力推进用于占补平衡的土地开发,特别是水浇地的开发造地力度,以改革的思路动员社会资金的投入,进一步优化我市占补平衡储备库构成,盘活全市跨县(区、市)调剂补充耕地指标市场。(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二十八)拓宽城镇建设融资渠道。继续建立完善我市供热、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产品、服务价格及财政补贴机制。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通过国内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发行企业债券、担保等融资方式支持源涡安置房、天湖水厂、潇河治理工程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二十九)搭建投融资平台。搭建城镇化建设投融资平台,整合政府投资,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城镇化建设。做好灵石县城镇化私募基金试点工作,在经验成熟后,向全市符合条件的县(区、市)推广。(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三十)提升产业支撑能力。坚持产业发展与推进城镇化相适应。按照大园区、大发展的理念,统筹园区规划,指导制定园区整合方案,形成“一县一区、一区多园”的发展格局,支持具备条件的各类园区上档升级;抓好城市轨道交通一体化项目、“四气”建设、现代物流业,加快东山煤层气产业开发,推进各县(市、区)城市天然气管网建设完善,争取太原铁路枢纽(北六堡)物流中心尽快开工建设;突出重点,着力改造提升煤化工、冶金、电力等传统行业。加快培育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特色食品等新兴产业向高端化、深加工化、循环化、产业化发展。继续推进纺机、液压、玻璃器皿、铸造和新能源汽车五大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新型城镇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方面。各县(区、市)、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把推进新型城镇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市城镇化推进工作领导组要负责对新型城镇化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制定规划、综合协调、督导推进。各县(区、市)、开发区要进一步完善城镇化推进工作领导组,成立工作机构,确定专职人员承担城镇化工作,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二)狠抓工作落实。对每一项重点任务,牵头单位都要建立“五个一”工作制度,即“一项重点任务、一个牵头单位、一个责任领导、一个责任机构、一套工作方案”,要抓紧制定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表,责任要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每月要及时、准确向市城镇化推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有关情况,确保年度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各县(区、市)、开发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三)严格检查考核。新型城镇化2014年重点任务纳入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市对县要层层签订下达目标责任书,实施科学考核。市城镇化推进工作领导组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推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进行新型城镇化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浓厚舆论氛围。
附件:各县(区、市)、开发区新型城镇化2014年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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