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5-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临汾市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切实把征地拆迁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临汾市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1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1〕63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等征地拆迁制度规定,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责任,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矛盾,依法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做到依法、文明、和谐征地拆迁。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条例》和《紧急通知》等征地拆迁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征地拆迁方面

1、2010年上报的征地报件的土地补偿,是否按《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09〕38号)文件标准执行。

2、征地是否履行征地听证告知程序。

3、征地批准后是否履行“两公告一登记”(征收土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登记)。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

1、学习宣传《条例》情况。

2、相关人员培训情况。

3、征求意见和公布相关信息情况。包括: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征求群众意见、根据公众意见修改及公布情况,房屋权属调查结果、分户补偿、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公布情况等。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落实情况。

5、房屋征收评估管理和补偿标准确定、执行情况。包括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建立和运行情况、征收补偿标准确定和执行情况等。

6、征收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情况。

7、先补偿后搬迁落实情况。

8、确定房屋征收部门及征收单位,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到位情况。

9、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情况。

10、与《条例》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制定情况。

11、补偿安置和保障政策制定、落实情况。包括:制定被征收人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保障条件、保障程序、优先保障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等情况。

12、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包括:申请执行的项目数、执行程序、执行情况等。

13、征收补助与奖励办法制定和执行情况。

1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制定和执行情况等。

15、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责任落实情况。

16、政府部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17、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情况。

18、发生的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案件查处情况。

19、涉及的领导责任、管理部门责任、直接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

20、涉嫌违法乱纪问题处理情况。

21、群众上访及领导包案处理情况。

22、典型案例及原因分析情况。

23、《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清理情况。包括:项目个数、许可面积、许可套数、涉及人数、拆迁进度、群众信访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和步骤

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自查阶段(5月21日至5月28日)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召开会议,组织各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全面检查和剖析在国家、省、市、县造成不良影响的典型案件,并形成自查报告,于5月31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同时抄报市住建局和市国土局。各县(市、区)要建立自查记录,健全完善每宗征用土地、每个拆迁项目档案资料。自查报告应包括:自查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及意见建议等。

(二)重点督查阶段(5月29日至6月2日)

市政府组织市直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分赴各县(市、区),按检查内容逐条检查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发生违法暴力征地拆迁的案件的项目,督查结果全市通报。督查情况由各督查组形成督查报告报市政府办公厅。

督查报告应包括:检查总体情况、检查项目情况、典型案例及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意见及建议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重要性,把征地拆迁工作作为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管理,严格履行程序,规范行为,依法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加强领导。市政府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政府及市政府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好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三)抓好落实。各县(市、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订具体检查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按时、按要求组织开展好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抓紧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制度,建立健全征地拆迁管理机制,确保征地拆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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