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双月攻坚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8-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双月攻坚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今年是我市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的一年。为加快全市林改进度,市政府决定从8月10日至10月10日开展一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双月攻坚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攻坚目标

通过攻坚活动全面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具体任务指标是,对纳入改革范围的行政村全部完成主体改革任务,逐村完成林改自查工作,上报县级自查报告。集体林地产权明晰率达100%;林地承包合同签订率达100%;林权建档率达100%;家庭承包率达到70%以上;林权发证率达到70%以上;林权争议调处率达70%以上。

二、质量指标

1.林地勘界确权准确,严格按照中央林改精神以均山到户,家庭承包为主。联户承包的户数不得超过15户,防止借联户之名使林改承包走过场。

2.村级林地承包方案必须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户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人员通过。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3.林权发证符合法定程序,要保证1个月公示期,做到人、地、证相符,图、表、册一致。

4.所有表格必须要有承办人员或负责人签字。

5.调查摸底、勘界确权、林权发证的结果要全部录入林改信息采集系统,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严格实行主要领导抓林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林改作为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主要领导要深刻认识林改的重大意义,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督查指导。要尽快建立林权管理服务机构。要建立县级各成员单位包乡(镇)责任制和乡镇干部包村包片责任制,真正形成合力,打好打胜“双月攻坚战”。

2、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政府提出的任务目标和质量指标,在全面分析本地林改进展的基础上,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分解任务、倒排时间,制定切实可行的“双月攻坚活动”方案。再部署,再发动,按期完成林改任务。同时,要确保中央和省财政林改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落实当地林改工作经费,保证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3、落实政策,全面提高林改质量。各县(市、区)要尽快制定主体改革自查方案。以村为单位,实行进度全面自查,质量全程把关。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落实,对勘界发证质量不过关的,档案管理不完善的,要认真整改,不留隐患。特别是部分乡、村家庭承包率过低,联户承包比重过大,不能体现中央均山到户、家庭承包政策的,要认真整改。要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把集体林地落实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

4、加强宣传,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市、县两级要继续以电视、报纸、信息等形式对县、乡、村林改推进过程中措施硬、力度大、效果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宣传报道。用成功的实践引导改革,用鲜活的案例推动改革,努力扩大林改的社会影响力,让社会各界积极了解、支持、参与林改。

5、严格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从8月份开始,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组将每月对各县(市、区)攻坚活动的组织领导、推进措施、林地承包合同签订、林权发证及其它配套改革推进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督查制度,于每月1号和15号向市林改办报告林改攻坚进度,如不按时上报进度,将按上次进度为准,并在全市进行排队通报。

6、加大调处力度,落实纠纷调处机制。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完善林权纠纷调处机制,对群众反映的林权纠纷要及时调查,认真研究,妥善处理,提高林权纠纷调处率。

7、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档案管理。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林改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改革与档案管理同步推进,同步检查验收。要建立健全林改档案管理制度,改善档案管理保护条件,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存林改档案,做到收集齐全、整理规范、保管安全、利用方便。要管好用好“林改信息数据采集管理系统”,实现电脑制证与林权发证有效对接、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相互印证、电子查询与手工检索各显其能,同时,对电子数据要及时更新,确保实现动态管理。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延伸阅读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关于印发遵义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新增耕地指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