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公安局关于全市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和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公安局关于全市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和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朔政办发〔2009〕55号 |
|---|---|
| 颁布日期:2009-05-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公安局关于全市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和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09〕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公安局制定的《朔州市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和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关于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和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市公安局
根据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和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公通字〔2004〕19号)和省公安厅《转发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和印刷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晋公通字〔2006〕54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市全面开展“三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为确保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设“三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是贯彻“金盾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我市城市整体体系的重要举措。要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注重科学规范,保障信息安全,实现资源共享。通过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加强管理,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预防、打击机动车盗窃、走私、交通肇事逃逸、非法拼装以及非法印刷、传播黄色、淫秽、盗版图书等违法犯罪活动,推动公安工作现代化,建立快速反应、高效运转的警务机制,实现公安工作的整体防控、精确指导、动态布警、科学用警的工作目标,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建设服务。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公安部公通字〔2004〕19号文件和公安部令第38号《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及省公安厅的总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建立以市公安局为中心的“三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以公安专网为依托,以公众电话网为辅助手段,以IC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作支持,以企业的监督管理为主线,在公安治安管理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之间建设一个信息网络,对各地、各部门的信息系统进行整合,有效兼容或嫁接相关业务信息系统,统一打防控信息主干应用系统。实现一个平台录入,全社会查询、共享、应用,促进情报信息支持决策、预测、预警和引导打防控等功能的发挥。本系统以省—市—县—单位四级监察管理模式。各环节信息通过系统网络传输到市公安局数据信息中心管理,实现车进厂检查至修理完毕出厂,上路及保养,保养阶段以及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等各主要环节及内容都进行实名登记录入。对新购置车辆持卡上户,已购置车辆持卡年检,由交警部门配合承建单位实施。结合“三业”系统行一厂一部,一车一卡流动监察,编制一张控制该行业的“三罗地网”,严堵违法犯罪渠道,保证本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唯一性,防止伪造、假冒、治安事件发生;对于印刷业从知识产权的明确归属、转让审批、制作至发行等各主要环节、内容及单位都进行实名登记录入,实现系统化、网络化管理,能有效监控、预防犯罪,同时也主便社会查询,便于社会监督。
三、工作步骤
根据省公安厅有关要求,我市“三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软件、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升级及服务维修工作由省公安厅确定经公安部资质认定的北京公安网盾科贸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实施和保障。按照“统一规划,分布实施”原则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启动准备阶段。
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成立各级组织机构,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有关精神,摸清辖区“三业”底数,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则并上报市局。
第二阶段:设备安装阶段。
由市公安局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承建单位进行中心端、区县局端客户端的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系统设备的安装和制度建设等项工作,实现全市信息系统试运行。
第三阶段:业务培训阶段。
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系统运行模式和相关操作规程。
第四阶段:试运行阶段。
对信息编辑、通用查询统计模板、布控、报警比对引擎、单位状态监控进行性能测试调试,开始试运行。
第五阶段:运行阶段。
及时通报各地工作情况,组织验收,并进入实际运行。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三业”系统的建设是“金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利用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技术和通信技术的结合,实现“三业”治安管理科学化、信息化、现代化的重要工作。“三业”治安管理阵地控制,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手段。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开展工作,确保系统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加强宣传,搞好建设。各级公安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宣传贯彻和推广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三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单位切身利益等方面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与配合系统建设工作。
三是建立制度,规范管理。“三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是以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强制性标准形式颁布。各地要从取消公安机关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和印刷业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实际出发,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取消审批不等于取消管理”的观念,以推动信息系统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三业”治安信息的管理工作。建立全行业备案和日常监督检查等相关制度,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对“三业”有效管理的积极作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报废车辆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印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和《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8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协同行动,确保信息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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