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运城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及各专项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21日

运城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管理机制,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风险,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运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运城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较大以上(含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协调指导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比照本预案分别制定本级、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5应急预案体系

《运城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组成。

2应急组织体系与机构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运城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组织体系是由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应急工作组、县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专业救援队伍、相关企业应急组织等组成。

2.2指挥机构与职责

2.2.1市指挥部成员及职责

1.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担任;

2.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安全)、市安监(煤炭)局局长担任;

3.指挥部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安监(煤炭)局、市民航机场管理局、市供热供气办、运城(联通、移动、电信)分公司、侯马车务段、运城军分区、市公安消防支队、武警运城支队、运城供电公司和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运城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挥、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负责制定较大以上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协助省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做好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向市、省人民政府及国家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建立运城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预警预防机制;负责信息发布工作。

2.2.2市指挥部办公室及办公室职责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煤炭)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煤炭)局局长担任。

职责:贯彻落实市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分析各相关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处置信息,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组织协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预防、处置工作,检查有关单位、重点企业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协助调查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组织修订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相互配合保障生产安全;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专家库;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2.3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负责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道事故救援情况,正面引导新闻媒体舆论导向,开展应急新闻报道宣传工作,协助安监部门做好事故新闻发布会。

市发改委:会同相关单位,建立相关应急救援物资监测网,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产和储备信息库以及必要的联系沟通机制,实行动态管理;负责协调相关生产安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拨工作及相关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批,负责灾民生活物资的综合保障。

市经信委(国资委):负责组织应急状态下紧缺物资的生产工作,承担较大以上事故应急状态下煤、电、油、气的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按照现行医药储备体系,负责医药用品的调拨供应。会同市安监(煤炭)局参与市属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市属企业的应急管理、应急物资储备及一案三制工作建设和开展指导检查应急培训的演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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