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过境铁路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补充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过境铁路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补充通知

长政办发[2012]52号

各有关县、市人民政府:

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工程在我市途经长子、长治县、壶关、潞城、平顺五个县(市)。为加快推进中南部铁路通道工程征地拆迁工作,2010年5月,我市以长政办发(2010)76号文出台了长治市过境铁路重点工程建设拆迁补偿指导价,目前拆迁工作已近尾声。但在实际拆迁中,产生了大量建筑垃圾需及时清理。根据沿线各县(市)的要求,拆迁垃圾清运综合费用应纳入拆迁资金列支,由建设单位支付。经与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安泽指挥部协商,清运费用指导价格按照房屋拆迁垃圾清运综合费用每平方米45元、大棚每平方米15元计价。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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