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10-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陕政函〔2013〕18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陕南3市28县区和省级有关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结合城乡统筹发展、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科学规划、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全面完成陕南避灾移民搬迁工作2012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目前,陕南移民搬迁已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果,各项工作逐步转入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陕南移民搬迁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年度考核结果,省政府决定对在2012年移民搬迁工作中荣获一等奖的汉中市政府奖励500万元;对获得二等奖的商洛市政府、安康市政府各奖励300万元;对获得移民搬迁工作先进县(区)称号的洋县、镇巴县、城固县、汉中市汉台区、佛坪县、平利县、白河县、紫阳县、石泉县、镇安县、丹凤县、山阳县等12个县(区)政府,各奖励100万元;同时授予陕西有色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南移民搬迁特殊贡献奖,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市、县、区政府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巩固成果,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早日实现我省陕南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目标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团结拼搏、创新实干,为建设“三强一富一美”新陕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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