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8-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陕政办发明电〔2012〕4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以下简称“营养计划”)和“蛋奶工程”的实施,省政府决定召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届时,省政府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8月28日(星期二)下午3:00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省政府前大楼二楼电视电话会议室;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各县(市、区)设分会场。
三、会议内容
总结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安排部署2012—2013学年度“营养计划”和“蛋奶工程”实施工作。
四、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审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质监局、省工商局,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负责同志;西咸新区负责同志。
(二)市、县、区分会场: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各县(市、区)比照主会场确定参会人员;各试点县试点学校校长代表。
五、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负责通知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所辖县(市、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二)各设区市、韩城市、省级有关部门将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单位、姓名、性别、职务、联系方式,发言单位注明发言人员)于8月27日(星期一)17:00前反馈至省教育厅;
(三)各市、县、区政府负责各分会场的会务工作;
(四)请陕西日报社、省广播电视台、西部网、华商报派记者参加会议并组织报道。
联系人:
省教育厅王彬武8866889213991998266
省政府办公厅周军锋8729105813991913599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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