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财政工作先进县区的通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3-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财政工作先进县区的通报

宝政函〔2011〕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全市各县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坚持“四个第一”,加速“五大突破”和实施“率先发展八大工程”的工作导向,紧紧围绕“三保障、四着力”的财政工作主线,奋力拼搏,克难攻坚,狠抓财政收入征管,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全力保障重点支出,出色完成了全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全市财政总收入达到106.3亿元,比上年增长22.3%;地方财政收入达到38.78亿元,比上年增收8.64亿元,增长28.7%;财政支出达到133亿元,比上年增加30.8亿元,增长30.1%,高出全省平均增速7个百分点;争取中省各类资金达到100.7亿元,比上年增长42.1%,增加29.8亿元。县区财政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地方财政收入过亿元的县区增加到8个,其中超2亿元的县区达到5个。财政工作在促发展、转方式、调结构、保民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了一批财

政工作先进县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授予金台区、扶风县、陇县、高新区、陈仓区、凤县等6个县区为2010年度全市财政工作先进县区,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

2011年,是我市全力抓好事关全局的“十件大事”,确保“十二五”发展高点起步、良好开局的关键之年,财政工作面临新的更高的要求。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县区发扬成绩,再立新功。各级财政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再接再厉、科学理财、为民理财、依法理财,确保圆满完成2011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为我市率先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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