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宝政办函〔2015〕54号
颁布日期:2015-05-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宝政办函〔2015〕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完善制度,扎实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圆满完成了公共机构人均能耗每年节约3%的目标任务,涌现出了一批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政府决定,对金台区等26个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薛存生等30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表率作用。全市各公共机构及工作人员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节约意识,认真落实2015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努力为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走在建设“三个陕西”前列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宝鸡市2014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

附件

宝鸡市2014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县区(6个)

金台区陈仓区太白县千阳县凤县

凤翔县

二、机关节能先进单位(20个)

市委统战部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

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

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文旅局市药监局

市质监局市地震局市供销社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粮食局

市园林环卫局市科协市残联

三、先进个人(30名)

渭滨区薛存生

眉县方红霞

扶风县张万峰

陇县王鹏涛

岐山县黄宏博

麟游县刘永宏

市委办公室李帆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刘晖

市政府办公室程西儒

市政协办公室梅文博

市委政研室刘冰

市编办陈龙

市直机关工委李争光

市委党校张小军

市档案局昌宁

市检察院贾亚西

市法院赵建涛

市发改委王柴贵

市教育局杨彬

市科技局王健

市民政局李琳洲

市财政局史宏义

市住建局杨雪

市农业局邓宏杰

市卫生局刘小云

市体育局刘畅

市人防办刘泽来

市工商局邓明升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豆亚玲

市总工会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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