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宝政办发 〔2011〕23号 |
|---|---|
| 颁布日期:2011-04-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1〕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都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和基本义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夯实公开主体责任,经市目标办确认,市政府决定,从2011年起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纳入考核范围的单位
(一)县区政府(12个)
凤翔县、岐山县、扶风县、眉县、太白县、凤县、千阳县、麟游县、陇县、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
(二)市级部门(63个)
1.市政府工作部门(34个)
市政府办、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国资委、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审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规划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物旅游局、体育局、统计局、民族宗教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访局、人民防空办。
2.市政府直属机构(17个)
市招商局、地震局、地志办、机关事务局、供销社、西山建委、区河道委、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园林环卫管理局、老年事业局、高新区管委会、法门寺文化景区管委会、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陈仓物流园管委会、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建设管委会、物价局、档案局。
3.省、市双管部门(12个)
市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盐务局、国税局、地税局、宝鸡海关、宝鸡烟草专卖局、邮政局、气象局、宝鸡供电局、人行、宝鸡银监分局。
二、考核的依据及主要内容
(一)考核依据
《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宝政发〔2010〕36号)、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等。
(二)考核的重点内容
1.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及工作机构的配备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措施及执行情况。
2.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重点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依申请公开、社会评议、考核、监督检查、社会评议、年度报告等制度的实施情况。
3.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方式(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和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是否完善、是否方便操作和是否及时更新等情况。
4.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结和申请人的满意度及执行收费办法等情况;网上公开办事、互动交流栏目维护和开展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设施建设及便民服务情况。
5.不予公开。确定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据、保密审查、规范受理及答复方式等情况。
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及受理、复议、办结、回复等情况。
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总结、年度报告上报及公布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具体情况见附表。
三、考核方式
采取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结合、网上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检测与实地检查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结合的方式进行量化考核。年终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12月份,分自查总结和考核组检查评比两个阶段进行。
四、考核承办单位
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务信息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考核结果
由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意见,报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将考核结果报市目标责任考核办公室。
六、几点要求
(一)各县区政府及市级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任务,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要在带头做好本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抓好所属部门及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履行好对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
(三)市级部门在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特别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监督、管理、考核工作,努力推动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县区、各部门要抓紧制定本县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并于4月底前抄送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务信息办)。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自查评分表
2、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数量自查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自查评分表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组
织
领
导
(10分)
是否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主管部门。
2
正式行文,机构健全得2分,不健全扣1-2分。
是否明确主管领导,每年召开1-2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有详细的会议记录或文件。
2
按要求落实的得2分,落实的不完善得1分,没有不得分。
是否有稳定的工作人员,是否明确了工作职责。
2
有稳定的工作人员得2分,没有不得分。
是否有必要的办公条件,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配置齐全。
2
办公设施齐全的得2分,办公设施不全扣1-2分。
单位年度预算是否安排了信息公开工作专项工作经费。
2
有经费保障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机
制
建
设
(20分)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落实相关配套制度的情况。
10
制度及工作细则健全得10分,制度或细则不健全的每缺一项扣1分。
是否有详细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具体措施。
2
有工作计划、目标、任务、措施的得2分,缺一项扣0.5分
评议情况:公众对机关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3
满意度好的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得1分,差的不得分。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情况:是否完成并及时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3
年度报告全面、准确、及时的得3分,不全面的扣1分,数据不准确的扣2分,上报不及时扣1分。
是否参加和组织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并取得实际效果。
2
认真组织开展本部门、本系统教育培训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主
动
公
开
(30分)
是否按照规范编制、更新《指南》和《目录》。
4
有《指南》和《目录》且更新好的得4分,缺一项扣2分。
公开方式多样(政府网站、政府公告、公开专栏、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信息。
4
符合要求得4分,不符合要求扣2-4分。
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正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是否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是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是否设有网上办事、政民互动栏目。
5
信息公开、更新及时、正确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结合市政府门户网站测评情况,好的得3分,不好的扣1-3分,缺少栏目的每项扣1分。
公开内容项目是否齐全。项目是否有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行政收费、政府采购、重点项目、应急管理、城乡建设、社会公益、监督检查、土地征用及房屋拆迁、人事信息、三农信息、社区信息。
4
项目齐全得4分,缺少项目每项扣0.5分,无项目职能的不扣分。
网上公开办事、互动交流栏目维护和开展情况
2
按规定办理的得2分,执行不好不得分。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设施建设及便民服务情况。
2
提供场所的得2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建立了公开办事大厅,或实行了“一站式”、“一厅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
2
有且正常开展工作得2分,没有不得分。
办事程序、办事步骤和服务方式有导示图、流程图、办事指南等。
5
有的得5分,不全面每项扣0.5分,没有不得分。
实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1
执行规定得好的得1分,执行不好的不得分。
通过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以及宣传报道等,总结政府信息公开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1
有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依
申
请
公
开
(20分)
是否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4
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网站上公开了的得4分,少一项扣1分。
应当受理的是否及时受理,资料是否完备,是否建立登记台帐。
2
符合要求的得2分,受理但没有建立台帐得1分,未及时受理不得分。
是否建立第三方意见征询机制。
1
有此机制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是否进行区分处理。
2
按要求做的好的得2分,做的不好的不得分。
没有联系方式,无法答复申请人的,是否将申请书登记留存,并符合规定的留存时间。
1
按要求做的好的得1分,做的不好的不得分。
答复的期限是否合法。
2
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的得2分,一次超时不得分。
处理后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是否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
按要求做的好的得1分,做的不好的不得分。
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是否告知申请人申请的途径。
1
按要求做的好的得1分,做的不好的不得分。
申请内容不明确,申请书要件不齐备的,是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1
按要求做的好的得1分,做的不好的不得分。
提供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是否予以更正或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1
按要求做的好的得1分,做的不好的不得分。
是否按照规定收费、减免收费。
2
执行规定做的好的得1分,不好的不得分。
受理、办结和申请人的满意率。
2
满意得2分,,一般得1分,不满意不得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不予
受理
(5分)
实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情况。
1
执行规定好的得1分,执行不好的不得分。
是否按规定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依据、理由。不予受理的是否登记。
4
按要求做的好的得4分,做得不好的不得分。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落实情况及行政复议、起诉,投诉及处理情况
(8分)
充分发挥组织监督、专门机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情况。
2
有专门机构并积极开展工作的得2分,没有的扣1-2分。
对群众投诉能否做到处理及时、公正,结果公开。
2
不存在被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起诉等情况得2分,虽被举报、投诉查实未被确认存在过错和违法行政行为并积极解释得1分,没有的扣1-2分。
对不践诺、假公开、敷衍塞责等行为的责任追究情况。
2
无违反行为或有违反行为但已追究的得2分,没有追究的不得分。
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的群众满意情况。
2
满意的2分,较好得1分,一般不得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7分)
对存在问题的查找、分析情况。
3
及时准确找出存在问题,分析全面的得3分,不全面的,扣1-3分,没有的不得分。
制定改进措施并落实情况。
4
制定改进措施并落实,成效明显的的得4分,有具体措施,但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得2分,没有改进措施的不得分。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数量自查汇总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单位:
指标
单位
数量
备注
信息公开指南目录
有/无
建立健全并在网上公开制度
项
规范性文件及解读
项
本部门上一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是否上网公开
是/否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条
政策法规类
条
计划规划类
条
业务类
条
其它类
条
其中:互联网上
条
报刊上
条
杂志上
条
广播上
条
电视上
条
档案馆
条
向公开栏、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提供信息
条
服务热线上
条
新闻发布会形式
次
其它形式
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备注
网上公开申请功能
有/无
本年度依申请总数
条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2.传真申请数
条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4.网上申请
条
5.信函申请数
条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条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条
2)“非本部门掌握”数
条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4)“免予公开范围”数
条
5)其他原因
条
领导信箱答复数
条
(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备注
本年度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网上咨询数
人次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网站专栏页面对访问量
人次
(四)申请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备注
行政复议数
件
行政诉讼数
件
行政申诉数
件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件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备注
收取费用总数
元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人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2.兼职人员数
人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六)县区所属各乡镇、市级部门所属下属单位部门建立网站情况统计
所属乡镇或所属单位
单位
数量
备注
下属单位数量
个
网站数量
个
公布信息数量
条
(七)县区所属各乡镇、市级部门所属下属单位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县区/部门(乡镇政府、所属部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情况
数量(个)
人员情况
人员总数
(个)
其中
专职
(个)
兼职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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