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突出重点提档升级推动旅游业大发展的实施意见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突出重点提档升级推动旅游业大发展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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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4-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突出重点提档升级推动旅游业大发展的实施意见
汉政发〔2013〕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突出重点提档升级推动旅游业大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12〕46号)精神,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我市“经济强市、文化名市、宜居富裕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
(一)加快发展旅游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快旅游业发展,是稳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举措,是转变发展方式、实施循环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内在要求,是优化发展环境、扩大对外开放、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我市生态环境良好,文化积淀深厚,旅游发展潜力巨大。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全力把旅游业培育成建设“三市”的优势产业、吸纳社会就业的富民产业、调整经济结构的领头产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快发展旅游业面临难得历史机遇。党的十八大确立了“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设“三强一富一美”的总目标;我市作为国家级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秦巴扶贫开发中心城市、全省三大旅游板块之一,旅游业发展空间巨大。特别是随着西成客专、汉中新机场、十天高速、宝巴高速、汉江综合整治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的加快建设,汉中区位优势更加明显,旅游业必将迎来新一轮发展热潮。
(三)旅游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面对日益旺盛的市场需求,我市旅游业还存在一些现实问题与挑战:发展不足,规模较小,在全省处于中等水平;重点不突出,遍地开花,过分强调资源但又缺乏深度开发,旅游核心吸引力不强;旅游要素不配套,消费水平较低;旅游“软环境”建设滞后,优秀旅游城市效应发挥不够。这要求我们既要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更要下功夫提高发展质量,任务艰巨、压力较大。对此,各级一定要有危机感和责任感,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克服困难,应对挑战,全力推动旅游业大发展。
二、推动旅游业大发展的总体思路与目标
(四)总体思路: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和建设“三强一富一美”陕西的总体要求,围绕“三市”建设目标,坚持大旅游、大产业、大品牌的发展思路,着力推进旅游项目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着力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服务质量;着力加大旅游形象宣传,培育拓展客源市场;着力抓好旅游产品开发,提高旅游消费水平,实现旅游业大发展,打造美丽汉中。
(五)发展目标。到2015年,接待国内外游客超过2500万人次、力争达到3000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达到150亿元、力争180亿元,相当于全市GDP的15%;旅游就业人数达到5万人,带动相关产业就业突破25万人;建成旅游强县5个。到2020年,旅游业总收入相当于全市GDP比例提高到20%左右,旅游产业体系更加健全,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旅游社会功能、文化功能、环境功能、促进作用进一步发挥,产业规模、质量和效益处于全省中上水平,建成国内一流特色旅游目的地。
三、举全市之力建设国内一流特色旅游目的地
(六)优化空间布局。在“十二五”旅游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中心,完善内环,补充外环,逐步形成“一心两环、三线五区”的发展格局。一心,汉中旅游接待与城市休闲中心。内环,以三条高速公路围合的环城高速为基线,快速发展环城市旅游休闲带。外环,沿汉中盆地边缘、顺秦岭巴山脚下开辟环秦巴生态旅游大环线。三线,以高速公路为导向的三条旅游发展轴线。五区,优先建设黎坪、华阳、张良庙紫柏山、定军山温泉和青木川古镇五个标志性精品旅游区。
(七)做优城市旅游。围绕建设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坚持一个核心,突出三个重点,强化两个提升,塑造一个形象”。一个核心,即“一江两岸会客厅”。结合汉江综合整治,着力搞好江面开发与两岸景观建设,按5A级景区标准,高起点、大手笔建好东西会客厅,使其尽快成为汉中旅游的接待中心、城市的休闲中心。三个重点,一是以“西汉三遗址”保护利用为重点的汉文化展示中心,通过整合三遗址,提升历史文化街区风貌,配套开发文化休闲产业,使其成为集休闲、旅游、观光、消费为一体,反映汉中风土人情与文化特色的历史风貌区;二是龙岗遗址生态旅游文化园区,将龙岗打造成集古人类遗址保护、生态旅游、商贸服务等为一体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三是兴元汉文化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把兴元新区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综合性文化旅游目的地。两个提升,一是提升城市旅游基础设施和功能布局,结合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等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挖掘城市文化,建设特色突出的旅游商业街、美食街、文化演艺街;二是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着力培训宾馆酒店、休闲娱乐、公交客运、出租车等行业从业人员,完善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结合创建文明城市,提高市民素质。一个形象,即塑造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城市形象,策划统一形象宣传口号,扩大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
(八)做精一批景区。到十二五末,华阳、黎坪、武侯墓祠定军山基本建成5A级景区,紫柏山景区要创建中国山地旅游示范区,青木川、五龙洞、南沙湖建成4A级景区。整合田园风光、山水园林、民俗文化等资源,提升“四湖”、“四园”及石门、天台山、武侯墓祠、天汉水城等景区,打造区域性特色休闲产品,形成环城旅游休闲度假带。结合环秦巴生态旅游大环线建设,重点推进洋县百里休闲长廊、勉县云雾寺、宁强汉水源森林公园、佛坪瑞士小镇、镇巴苗族风情谷等项目,逐步形成特色旅游度假产品。抓好5个文化旅游古镇建设,建成省级旅游名镇10个、旅游示范村15个,引导鼓励发展农家乐500家,其中三星级以上80家。各县区要策划储备一批投资过10亿元的旅游大项目,确保旅游业持续发展。
(九)加强旅游设施建设。把改善交通作为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首要任务。加快推进汉中机场、西成客专、宝汉高速建设,增加汉中通往西安、成都等主要客源地的航班与车次,形成方便快捷的立体大交通。加快干线公路与景区连接线的道路改造步伐,重点支持通往黎坪、华阳、紫柏山、青木川等景区的旅游专用公路建设,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与服务水平;加快景区跨区域环线道路建设、红色旅游道路建设;启动秦巴旅游大环线建设,尽早打通生态旅游快速环线。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为重点,建设规范的交通旅游标识系统。加强以景区停车场、游客中心、星级厕所等为重点的旅游环境建设。加强旅游接待设施建设,重点抓好五星级酒店建设,规范商务、快捷酒店服务设施水平,加快星级饭店改造更新,引进品牌连锁饭店集团,促进饭店品牌创建和管理模式创新,结合旧城改造,打造历史风貌街区、特色小吃城、旅游商品购物超市,发展一批旅游度假村、农家宾馆和汽车营地,提升旅游综合接待能力。加快建设汉中旅游集散咨询服务中心,按照建设数字汉中的要求,搭建电子商务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各县区要建设具有宣传、咨询、投诉等功能于一体的旅游咨询中心。加强提示预警、应急处理、紧急救援等旅游安全建设,4A级以上景区和大型山岳型景区要逐步建成数字化景区。
(十)完善旅游产品体系。在做精做细观光旅游的同时,努力做大做优休闲度假旅游。大力发展秦巴山水、秦岭四宝观光游,两汉三国文化、宗教文化、古镇文化、红色文化、民俗风情体验游。促进旅游与农业、林业、水利、体育等相关产业融合互动,加快发展农业观光、森林生态、水上游乐、体育健身等特色旅游。积极培育会展旅游、商务旅游,探索发展自驾车营地、山地度假、温泉养生等休闲度假游。推进旅游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切实加快市县博物馆、汉中大剧院建设和张骞墓“申遗”步伐,精心打造彰显汉中人文风情的演艺节目,每个县区至少培育发展1个旅游文化品牌项目,增强旅游产品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加快具有地域特色的旅游商品研发与生产,到十二五末,来汉游客停留时间与消费水平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十一)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整合市县资金,集中捆绑开展宣传促销活动。建立完善政府形象宣传与企业品牌宣传紧密结合的旅游营销机制,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区域联合的促销格局。精心办好汉中油菜花节等重点品牌节庆活动,各县区至少培育1个主题节会活动,充分发挥节会的宣传推介效应。征集创作形象鲜明并具冲击力、亲和力的主题宣传口号,设计特色突出的宣传标志,坚持在中省主流媒体上做全市旅游形象宣传,扩大对外知名度。鼓励旅游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产品促销,大力开展网络营销,积极推广网上预定、销售等业务。市、县旅游咨询中心和重点景区、饭店要统一联网、统一预定,实现信息共享共用。加强公共宣传,在汉中各类公交车及户外电子屏上坚持免费播放汉中旅游风光片。加强陕甘川区域旅游协作,联合打造、推介“丝绸之路”、“国际生态旅游”、“天下蜀道”等精品旅游线路,形成宣传推介和市场开发的叠加优势。
(十二)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加大企业改造提升力度,培育一批龙头旅游企业。支持并促进市旅游投资公司、文化旅游投资公司在产业链延伸、区域扩张、项目建设、市场拓展等方面率先发展,努力做大企业规模。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集团带资金、带管理、带客源来我市从事旅游经营活动,鼓励大型旅行社或旅游集团来汉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旅游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拍卖等多种形式做大作强,着力发展一批信誉良好、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精、特、优、新”旅游品牌企业。实施旅游节能节水减排工程,大力倡导低碳旅游,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创建绿色环保企业。到十二五末,把汉中文化旅游投资公司、汉中旅游投资公司培育成年收入过亿元的综合性公司,培育年收入过5000万元的酒店5—8家、过3000万的旅行社2—3家、过2000万元的景区2—3家。
(十三)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兴旅战略,加大对旅游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建立旅游教育培训基地,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加强旅游经营、项目策划、市场营销、决策管理队伍建设。加大旅游从业人员和涉旅人员的培训。完善旅游职业资格和等级认证,加快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拓宽旅游就业渠道。将旅游人才培养列入全市优才计划,支持旅游企业引进高端经营管理人才并纳入市人才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市级各类人才培训资金要向旅游人才培训倾斜。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社会保障,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旅游主管部门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一支能力强、素质高、勤奋敬业、充满激情的旅游团队。
四、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十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旅游业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市县区都要成立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相关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推进机制。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市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文物旅游机构作用,整合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强化旅游业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发展职能。
(十五)科学编制旅游规划。坚持规划先行,修订、编制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景区、乡村旅游等专项旅游规划,以科学规划引领旅游发展。旅游规划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文化规划、交通规划等相关规划要与旅游规划有机结合,大型市政项目应体现旅游功能。县区旅游发展规划与重点景区规划经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实施。
(十六)深化旅游体制改革。除法律禁止的领域外,旅游业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坚持景区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形成资源统一管理、企业市场化运作的景区运营模式。创新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有条件的景区可设立具有政府职能的景区管理委员会。创新旅游、林业、风景名胜、宗教等互动机制,建立既能发挥各自优势、又能融合发展的工作机构,推动景区加快发展。鼓励大企业、大财团以参股、兼并的形式取得景区经营权,鼓励社会各方采取项目特许权、运营权、收费权融资等方式,参与旅游项目建设。
(十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级政府继续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市、县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在现有基础上,力争每年有所增加。旅游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基础设施投入、融资贷款贴息和旅游形象宣传。各级发改、财政、林业、水利、交通、城建、商务等部门,在向上争取西部大开发、扩大内需、服务业发展、陕南循环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各类专项资金时,要对旅游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并结合自身业务,加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水利风景区、风景名胜区及旅游购物场所建设。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旅游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以及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可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对旅游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按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落实宾馆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旅游项目优先试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旅游投资开发与城市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相结合,支持利用荒地、荒山、荒滩开发旅游项目;按照规划实施的旅游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凡是符合国家划拨供地政策的,一律以划拨的方式提供用地,凡是出让的项目建设用地,经市、县(区)政府批准,土地出让金除征地成本、法定规费和省级分成外,地方留成部分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对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给予融资授信支持,对涉及旅游产业的中小微企业和农户,享受相关贷款优惠政策。将机关事业单位经审批获得的公务活动推向市场,通过公开投标委托旅行社代理有关会议、交通、食宿、考察等事项。
(十八)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搞好旅游项目的策划包装与推介,吸引国内外客商来我市投资开发旅游资源。凡在我市投资建设旅游景区和旅游项目的企业,除享受国家、省、市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惠:建设项目由市、县(区)政府挂牌保护,对行政事业单位本级应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先征后返;投资旅游项目建设的业主,可优先开发我市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投资回收快的储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旅游景区,根据不同的旅游项目和投资额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优惠;对大型旅游服务项目,在土地利用、税收征管等方面,可参照执行《汉中市鼓励建设五星级酒店暂行办法》(汉政发〔2010〕34号)。
(十九)建立激励机制。对获得全省、全市旅游产业发展综合工作先进荣誉的县区给予奖励;对创建成功的A级景区、旅游特色名镇、旅游示范村,按照《市政府A级景区暨乡村旅游标准化创建奖励补助办法》(汉政办发〔2012〕28号)执行奖补;对改造升级的四星、五星级酒店、新评定为四星、五星级“农家乐”以及新获取的省级以上旅游金奖商品,采取以奖代补给予奖励。
(二十)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按照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建立旅游产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将旅游发展目标、政府引导性投入、旅游项目建设等主要指标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市政府每半年对各县区旅游发展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年终统一考核评比。对旅游产业发展成效显著的县区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不达标的县区取消市目标考核评优资格。考核工作由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考核办组织实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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