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商政办发〔2010〕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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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4-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按照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商洛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联系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四月二日
商洛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商洛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分析全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发展形势和专项规划的执行情况,根据省上要求提出年度工作安排,负责协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有关工作。研究完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政策,指导解决问题,确保我市退耕还林成果得到巩固,确保退耕农户生活困难和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有关管理办法,督促地方落实责任。通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执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政策和专项规划进展情况,交流有关信息,组织召开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会议。加强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和退耕还林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的监察、审计和统计。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监察局、财政局、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审计局、统计局、粮食局为成员单位。市发改委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市财政局、林业局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它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具体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后交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同时指定1名业务主管人员为联络员。
三、工作规划
联席会议坚持“集体讨论、协商一致”的原则,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不定期召开,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市政府。如遇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讨论后以联席会议牵头部门的名义向市政府报告。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涉及的有关问题,加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按时参加联席会议并认真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
商洛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程诗有市发改委主任
副召集人:刘智美市财政局局长
赵志荣市林业局局长
刘福明市发改委副主任
成员:王晓红市监察局局长
王万景市国土局局长
赵晓峰市农业局局长
阮荣全市水务局局长
卫星市审计局局长
侯高社市统计局局长
侯丰厚市粮食局局长
刘振录市财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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