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高速公路建设拆迁群众越冬生活安排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高速公路建设拆迁群众越冬生活安排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商政办发〔2010〕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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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1-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高速公路建设拆迁群众越冬生活安排的通知
商州区、洛南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支持西商二线、榆商高速公路洛南段建设,我市境内累计有750余户群众房屋被拆除。为确保被拆迁群众安全越冬,现就进一步做好群众生活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拆迁群众越冬生活安排的责任感
今年以来,围绕西商二线、榆商高速公路建设大局,沿线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了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保证了整体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目前,西商高速二线建设征地拆迁基本结束,榆商高速板洛段征地工作基本完成,拆迁安置工作有序推进。沿线群众舍小家、顾大家,拆迁房屋、腾让土地,为支持高速公路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眼下春节将至,做好拆迁群众越冬生活安排工作,即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对其执政能力的一次考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拆迁群众越冬生活安排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竭尽全力解决拆迁群众越冬问题,确保拆迁群众安全越冬、生产生活不出问题。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高速公路建设拆迁群众越冬生活安排
坚持边拆迁、边安置、边帮助群众建房的原则,以乡镇为单位逐村逐组制定群众安置方案、越冬方案和应急预案,逐级落实责任,扎实做好拆迁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不出问题。一是认真做好拆迁款兑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落实政策,及时将拆迁安置补偿资金兑付到拆迁户手中。二是妥善解决拆迁户群众居住问题。要进一步做好调查摸底,采取领导包村、干部包户、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办法,详细掌握每户群众住房情况,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对不能入住新房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要扎实做好协调工作,充分利用其他群众和单位空房,动员拆迁群众投亲靠友,解决好拆迁群众过渡住房。要保证每户有一处暖房,不能因拆迁问题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子女上学,更不能因过渡房没解决好而出现冻伤、冻病、冻死人的问题。三是全力加快住房建设。坚持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本地安置与异地安置相结合,立足各地实际情况,科学选择规划安置点,扎实搞好拆迁户住房重建。要采取政府扶持、单位帮扶、亲邻相帮、投工投劳等多种方式,整合现有力量,加快建房进度,力争让更多的人早日搬进新居。四是结合开展春节“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救助制度,做好节日慰问和冬季取暖救助工作,确保拆迁群众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能取暖,基本生活不出问题。五是认真落实各项越冬安全防范措施。目前部分拆迁群众仍在简易房居住,靠火炉、电炉取暖越冬,容易发生电线短路,导致火灾和煤烟中毒等事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受灾群众防火和安全用电问题,深入进行安全常识宣传,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提醒群众安全取暖,防止火灾和煤烟中毒等事故发生。同时,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妥善解决拆迁群众居住问题,不许让群众在临时搭建的工棚里过冬,防止发生冻伤事故。
三、夯实责任,切实将各项安全越冬措施落到实处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县区、乡镇、村三级领导包拆迁、包建房、包越冬“三包”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绝不允许出现一户一人无安置、一户一人生活无着落、一户一人不能过冬、一户一人资金未兑付现象。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帮助拆迁户建房,在路、水、电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农村低保等惠农政策方面向安置点倾斜,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全力帮助拆迁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城建、国土等部门要免收拆迁户建房规划、安置等相关费用;水务部门要就近划定拆迁户建房河道取砂区域,不准收取费用。各施工单位要大力支持、帮助拆迁户平整宅基地。市协调办要强化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拆迁安置工作管理和考评办法,把干部的工作实绩与年度考评奖惩相结合,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推动拆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群众安全越冬。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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