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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等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1-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商运〔2013〕52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商务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省畜牧食品局研究制定了《四川省省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省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
http://www.sccom.gov.cn:7621/upload/encls/20131121165951.doc
年省级储备冻猪肉入储台账(样表)
http://www.sccom.gov.cn:7621/upload/encls/20131216103725.xls
年省级储备冻猪肉进销存统计报表(样表)
http://www.sccom.gov.cn:7621/upload/encls/20131216103737.xls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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