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0-12-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阿府办发电〔2010〕1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卧龙管理局:

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州监察局、州安监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

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

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州监察局州安监局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川机发3137号)和12月10日全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在全州开展为期70天的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活动,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州政府副州长杨长清为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罗让扎西、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州监察局、州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阿坝州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州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交通运输局,由州运管处处长马兴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县政府职责: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建立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长效机制,按照“一牵头,三联动”(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媒体联动)方式,组织、协调当地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工作;落实乡(镇)政府责任,明确部门职责;落实人员经费;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州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州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协调工作;研究确定行动方案;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协调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落实州整治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负责宣传报道,收集、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的矛盾和问题。

(三)交通运输部门职责:摸清非法违法营运车辆的活动情况,列出非法违法营运车辆名单;依法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及时抄告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四)公安部门职责:负责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中指挥车辆停靠接受检查;维护整治期间交通及治安秩序,对妨碍、阻扰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围堵行政机关,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依法严肃处理;严厉打击暴力抗法恶势力、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团伙幕后组织者,以及克隆出租汽车、伪造贩卖营运证牌“窝点”等;日常巡逻中挡获的非法营运车辆及时移交交通部门处理。

(五)监察部门职责:依法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的行为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包庇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擅自降低处罚标准、说情开脱、充当“保护伞”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六)安监部门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交通部、公安部、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0〕210)具体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综合监管职责,依法严肃查处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三、重点整治内容

各县政府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按照先治标、后治本、重实效的原则,选择非法违法行为最突出、危害性最大的客运线路、区域作为突破口,以点带面,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行为。

(一)整治重点区域

1.县城内人口流动密度较大的车站、十字路口、商店、学校、医院等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突出的区域。

2.县城周边人口较为集中、流动较为频繁的对合法营运冲击大的乡镇。

3.县与县之间、乡与乡之间人口密度较大的影响正常运输秩序的区域。

4.受地震或灾后重建影响,合法经营者停运,目前运输秩序恢复中,非法违法经营对班线客运、农村客运正常恢复影响较大区域。

(二)整治重点线路(以培育、保护正常客运线路为主)

1.国省干线沿线公路运输秩序。

2.已开通班线客运、公共交通、农村客运的客运线路。

3.合法经营者反映强烈的客运线路。

(三)整治重点对象

1.打击非法违法从事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农村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的“黑车”。

2.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要打击欺行霸市、带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营运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3.打击客运车辆抢客、甩客、宰客、倒客,擅自更换客运车辆,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超载,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罢运、阻塞公路和车站等行为。

4.打击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和营运证牌的“黑车”。

5.严肃查处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充当“黑车”保护伞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时间及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0年12月14日至2011年2月21日,为期70天,分三个阶段展开:

第一阶段:准备部署(2010年12月14日至20日)。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组织调查摸底,开展舆论宣传。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2月1日)。各县政府要从交通运输、运管、公安、交警、监察、安监、乡(镇)政府、派出所等部门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足够的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队,成立分片分区域分线路的联合执法小组,落实整治行动专项经费,配备交通工具、必需的执法装备,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州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在整治期间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11年2月2日至2月21日)。各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行全面系统总结,主要总结整治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及成效,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

各县政府作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主体,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细化方案,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要建立“一牵头,三联动”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乡(镇)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完善联动机制,建立专项整治行动联系会议、违规车辆公示、异地车辆违规抄告制度,推动此项工作长期化、常态化。要将公交车、农村客运车作为公共服务事业进行扶持,解决老百姓安全出行问题。

(二)注重打击实效

各参与部门要紧密配合,统一行动,公安交警与交通运管要拧成一股绳,突出打击,在取得实效上下工夫。要严格依法行政,严禁野蛮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乱罚款。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按照“事前收集证据、事发现场取证、事后依法处理”的程序开展工作。整治前,要摸清“黑车”牌号、主要活动区域及载客规律等基本情况;整治中,采取集中统一行动,做到“稳、准、及时”,保证所取证据真实准确、程序合法;事后处理,定性非法违法经营事实清楚,引用法律条款准确,处罚额度合法适当。违法者要求听证的,处罚单位必须依法组织听证。

(三)做好疏堵结合

各县交通、公安、监察、安监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整治行动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结合今冬明春安全工作、结合春节安全运输工作、结合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和百日安全活动,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对非法违法经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的,要以“堵”为主、以“疏”为辅;对非法违法经营农村客运的,要以“疏”为主,以“堵”为辅。要为出租车、农村客运、城市公共交通设置专用停靠站点、专用候车区,社会车辆停车场的设置和规划尽量远离车站,通过运输市场经济和政府体制干预手段,扶持发展农村客运和公共交通,缩小非法违法运输车辆的生存空间和活动范围,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违法营运车辆。

(四)加强宣传报道

各县要在县电视台、阿坝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全面宣传报道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在社会上形成高压势态,震慑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行为。在各客运站设立警示牌、告知书,利用板报、墙报、标语等广泛宣传乘坐非法违法营运车辆的危险性,提高全社会抵制非法违法经营车辆的自觉性。

(五)材料报送的及时间要求

1.各县专项整治方案于2010年12月24日前报州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整治情况实行周报制,每周一由各县将整治的情况、出动的执法人员数量、非法违法车辆数、暂扣车辆数、处罚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书面上报给州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2011年1月30日形成小结上报。

3.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县政府要认真总结,于2011年2月22日将总结报州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东,联系电话:0837—2831678,1510816699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阿坝州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阿坝州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杨长清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罗让扎西州政府副秘书长

李友强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斌州公安局副局长

唐小兰州纪委常委、州监察局副局长

鸿科州安监局副局长

马兴明州运管处处长

成员:赵宗州运管处副处长

付旧军州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张建州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州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交通运输局。

主任:马兴明州运管处处长

副主任:赵宗州运管处副处长

付旧军州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张建州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花松筠州运管处科长

岳彬州安监局主任科员

龙华州监察局副主任科员

蒲哇泽里州交警支队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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