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达州市境内铁路建设一并执行境内高速公路建设使用沿线农村公路有关规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3-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达州市境内铁路建设一并执行境内高速公路建设使用沿线农村公路有关规定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境内铁路建设的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铁路建设施工环境,有利于铁路建设的顺利进行,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境内铁路建设一并执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境内高速公路建设使用沿线农村公路有关事宜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10〕322号)的有关规定。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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