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提升劳动者素质,发展壮大技能人才队伍,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意见的通知》(川府发〔2011〕29号)精神,现就加强我市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按照“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坚持初始培训以政府为主,提升培训以企业为主的职业培训思路,加快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培训制度,让职业培训贯穿劳动者职业生涯的全过程,加快实现培训对象的全覆盖,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为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

面向各类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城乡劳动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帮助更多的劳动者掌握和提高职业技能。认真落实劳动预备制培训,支持职业学校调整专业结构,扩大招生规模,引导和鼓励初、高中毕业生更多地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创业培训,鼓励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的特点,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通过案例剖析、考察观摩、企业家现身说法等方式,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同时,强化创业培训扶持政策与服务手段的衔接,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相结合的工作体系,提高创业成功率。

建立在岗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的长效机制。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要切实做到依据岗位需求,重在突出实效。要结合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对职工技能水平的要求,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在岗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技能提升培训,加快提升企业在岗职工的技能水平。同时,创造条件每年在广元籍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外省市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活动。

二、抢抓发展机遇,强化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

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增强职业培训能力。统筹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逐步构建和完善以企业岗位提升培训为主体、职业院校培养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参与、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有机结合的社会化、开放式职业培训体系,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紧紧抓住地震灾后发展振兴规划、技工学校基础职业能力建设、“十二五”技校规划等项目实施的重要机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需要,深化技工学校改革,坚持高端引领,明确功能定位,促进内涵发展,推进实现职业学校和技校招生平等,突出职业学校办学特色,提升办学层次,加快推进在广元建设一所技师学院。加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指导和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拓展专业设置,增强培训能力。

加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技工学校、中职学校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各自的优势,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估确定和建设一批职业培训机构作为职业培训实训基地。在此基础上提升改造2-3所公共实训基地。

三、围绕市场需求,着力推动职业培训科学发展

适应职业培训发展的市场需求和个性化需求,认真研究职业培训发展的过程和细节,创新职业培训模式。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根本,大力推行就业导向的培训模式,引导职业学校、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面向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城乡劳动者,根据就业市场需求、根据企业岗位实际需要、根据产业发展对后备技能人才的要求大力组织开展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合理设置培训专业(工种),科学确定培训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努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完善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保证符合条件的各类培训机构、企业平等参与,组织专家现场评估、择优认定职业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示。严格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三项制度,坚持由人社、就业、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强化培训过程监督,坚持就业培训结业考核实操(应会)抽查制度和电话回访制度,确保培训工作实施到位,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建立健全培训补贴资金与培训成本、培训质量、就业效果挂钩的绩效评估机制,制订职业培训质量效益评估指标体系,统一培训考核指标、考核程序和考核办法,实现对培训工作的全程监管。

突出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打造“广建工”、“广电工”、“广核电安装工”、“昭化妹”“汽车维修工”等特色培训品牌和“百花石刻”、“剑门豆腐”等地方培训品牌,并对农村从事农业加工业、服务业的人员开展实用技术、市场营销以及经济信息、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结合我市劳动力职业技能的实际和经济发展状况的实际,积极促进培训与就业的有机结合,推动职业培训的科学发展。

四、适应经济结构转型要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完善评价使用制度,强化激励保障措施。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完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指导企业结合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要求,积极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切实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继续在职业院校中积极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度。清理整顿职业技能鉴定秩序,规范鉴定管理,提高鉴定质量,为劳动者提供及时、方便、快捷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充分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在职业培训中的引导作用。制定《广元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规范我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选择技术含量高、通用性广、从业人员多、社会影响大的职业广泛开展多层次的示范性职业技能竞赛,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中的积极作用。

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标准,探索建立社会化、企业、院校等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加大力度培养、评价高级工和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为劳动者实现就业、稳定就业和职业生涯的发展铺平道路,为我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持。

五、适应扩大培训规模需要,进一步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投入力度

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技能人才相对匮乏的实际,确保职业培训资金充足到位。按照同一地区、同一工种、补贴标准相同的原则,根据培训工种技能的难易程度,以职业资格培训期限为基础,科学合理地确定培训补贴标准。坚持培训补贴资金谁审批谁负责和集体会审制度,认真落实补贴培训(鉴定)机构、直补个人、直补企业等灵活多样的职业培训补贴方式,用好职业培训补贴,努力提高就业培训资金的使用绩效。严格培训补贴资金申领、拨付程序,加强培训资金监管。加强培训补贴资金的内部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严肃查处套取培训补贴资金的行为,杜绝骗取、套取、挪用培训补贴资金等问题的发生。

各县区政府要调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逐步提高职业培训支出比重。有条件的地区要安排专门资金对职业培训实训基地(包括设施设备)、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示范性职业技能竞赛,优秀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以及培训教材编研、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教研等工作给予支持。按规定从城市教育附加费中足额安排经费用于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教育平台建设,重点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及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建设。

督促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60%以上应该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企业职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费用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每年抽取一定数量的规模以上企业开展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到位。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可申报政府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开展培训服务。

六、加强组织领导,大力营造重视、关心、支持职业培训的社会氛围

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的主要途径,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工作是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解决就业矛盾的根本措施,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人才强市的客观要求,更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两化”互动发展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职业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和加强职业培训工作。

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发改、财政、教育、科技、建设、农业、扶贫以及工青妇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加强对职业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共同推动职业培训工作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技能成才、技能就业和成功创业的典型事迹,宣传优秀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在职业培训方面的特色做法和显著成效,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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